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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罚没款上缴给哪里?

更新时间:2023-05-30 16:09:03作者:

公安局罚没款上缴给哪里?

公安局罚没款上缴给国库,一般在收到罚没款的时候就必须要在三日之内进行上缴,对于金额比较小的,一般就可以十五日上缴一次,但需要慎得财政部门的同意,但比较大的面值就要及时的处理。

一、公安局罚没款上缴给哪里?

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3、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二、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统称政法机关)、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其它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比照本办法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化和部队内部查处的贪污、受贿、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追回的财物,按照财政部《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条依法收缴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都应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提成。

三、罚没财物的收缴机关

第五条 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查获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其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分别由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上缴财政。构成刑事犯罪的,其扣留的财物,应于封存,并开列清单随案移送政法机关审理。判决后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由移送机关上缴财政。

第六条 政法机关查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分别移交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七条 县以下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单位和税务所等基层单位依法扣留的财物,必须按隶属关系全部上缴市、县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

未经省级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私设检查站(卡),扣留过往车辆、船舶和行人的款物。

综合上面所说的,罚没款一般就是处罚哪些违法人员的钱,而对于这笔钱都是属于国家的,只要一旦收到,不管数额的多少,都要及时的报备上缴给上级的相关部门,如果出现不缴、迟缴,那么这种行为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从而进行处罚。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