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行政处分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5-30 16:03:26作者:

行政处分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分的程序是先由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并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时间,调查结束以后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由行政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行政处分包括记过,降级,撤职,最严重的就是开除公职。

一、行政处分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调查

调查既可以向公务员本人调查时间,也可以询问其他有关当事人。调查是处分程序的关键环节,必须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对公务员不利的证据要收集,公务员有利的证据也要收集。

(2)告知、陈述与申辩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不得因为公务员进行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3)作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二、行政处分的方式有哪些?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律层面上来讲,行政处分不会给当事人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法律制度,那是要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而不单纯是接受来自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

本文标签: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