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5-30 15:52:04作者:
行政不作为向纪委投诉的方法有:网站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上门举报等,对于行政不作为的相关事项可以直接向纪委部门投诉处理,具体情况下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一、行政不作为怎么向纪委投诉?
向纪委举报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和途径:一是在纪委官方网站举报;二是可以电话举报;三是可以信函举报;四是可以上门举报。但举报必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重证据,不要仅仅因为一个传闻就去举报;二是要实名制,采用实名制最大的好处是能得到纪委在接到举报后,通过调查,及时将信息反馈举报人。此外,实名举报也能增强举报人举报事实的责任感。如果匿名举报,纪委会去调查,但调查是否属实,举报人就不得而知了。
二、行政不作为的定义
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状态。此定义主要有以下:
首先,行政不作为违法必须以行政主体具有法定义务为前提。这种法定义务是法律上的行政作为义务,不是其他义务。行政作为的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的行政组织法,各行政机关都有法定职责,同时,也有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在实体上的行政义务,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应尽到保护的职责;在程序上的义务,由于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尚未出台,行政程序的法定义务主要散见于各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中,如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表明身份的义务,告知的义务,听取申辩和陈述的义务等。
其次,行政不作为违法以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法定作为义务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的不履行法定义务表现为,行政主体没有作出任何意思表示,或不予接受、迟延办理。如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临人身权、财产权遭受侵害时,具有相应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予以拒绝或不予答复。再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提出的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申请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虽然未明确表示不履行但超过法定期限仍不履行,即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表示履行也不表示不履行。这里的“不履行”不是行政主体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是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未履行、延迟履行。
行政不作为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