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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给处罚决定书是结案吗?

更新时间:2023-05-30 15:06:14作者:

派出所给处罚决定书是结案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是属于最终结案,如果要进行结案的话,必须等候当事人对处罚完成才能够确定结案,如果当事人拒绝进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派出所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性执行的。

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不是最终结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一般来说,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所进行下达的,具体是因为当事人触犯了行政条例或者是一些法规。针对于行政处罚一般都不是很严重,大部分都是属于进行罚款。如果拒绝执行罚款的话,很有可能会被行政机关提起强制性执行,如果对行政处罚有意义,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行政类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