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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5-23 16:50:50作者:

民事诉讼法院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的调解原则包括自愿原则,明辨是非的原则和合法原则,人民法院的调解不带有任何的强制性,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调解协议的,法院还是要依法主持审理工作的,而且,调解从来就不是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

一、民事诉讼法院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自愿原则

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

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3、合法原则

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程序上要合法。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不愿继续进行调解的,不应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未成的,不应久调不决,而应及时判决。

第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的规定,调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且应当合法。调解的合法是在调解的进行程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在调解协议内容上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调解的流程是什么?

1、调解的开始

《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2、调解的进行

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3、调解结束

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法律上规定了少部分的民事纠纷需要进行调解,类似于离婚案件。另外就是民事纠纷如果是以调解的方法结案的话,人民法院是要退回一半的诉讼费的,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是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

本文标签:调解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