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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5-20 23:40:20作者:

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为了保障我国的法律制度政府专门在各个地方都设立的有法律援助中心,因为确实是生活当中的弱势群体最容易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法律援助就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可以依靠的救济途径,也有人将法律援助看为某种特殊的公益活动,这样讲其实也不无道理。可是大家其实也并不一定清楚,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精神,我国的法律援助对象是指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并实际获得法律援助的人。

其中,所谓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是指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二、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总体来说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还是针对贫困群体的。因为当事人也不可能故意的不聘请律师,企图通过法律援助来为自己争取权益,这种做法根本得不到法律援助的支持。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都受到一定的限制。



本文标签:诉讼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