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如何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更新时间:2023-05-20 23:38:12作者:

如何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根据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在现实生活甚至网络世界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不仅仅限于财产纠纷等,还包括网络言论,然而我们大部分人对法律没有概念与了解,可能在网络上随便转发一条微博就涉及到了违法行为,所以如何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就成为一件比较必要的事情,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安全。

如何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而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帮助请求。

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该条例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以及刑事诉讼中何时需要涉及到法律援助申靖,假若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诸如此类的法律问题,可以按照自身情况不同来选择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障我们自身的个人安全与社会稳定。


本文标签:诉讼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