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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更新时间:2023-05-20 23:33:04作者: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第四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团体的联系,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陪审、情况调查、安置帮教等工作的开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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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指的是未满18周岁,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责任人,通常对于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对自身的保护意识也较为淡薄。未成年受害人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非常常见的受害对象。为了加大对未成年的保护,国家完善了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规定。读法小编为您整理如下资料。

一、申请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目前,我国约有4亿多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茁壮成长,直接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我国明天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虽然制定和颁布了诸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但是,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却缺乏相对完善的制度。近年来,世界各国都相继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但是,从这一制度起源至今的500多年时间里,司法界和学术界对于被告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给与了高度的重视,然而却都忽视了对另一个特殊的群体——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保护。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具有和成年刑事被害人不同的规律和特点,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实现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因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案件,以及特定案件的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服务的一项法律援助制度。它有利于维护国家司法的公正,也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是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之时,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二、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规定

刑事被害人的法律援助有相关的规定的,不过不同于未成年人的嫌疑人,如果没有请律师,相关部门会进行通知辩护(也就是说嫌疑人的法援是必须的,不需要审查经济条件),被害人及其监护人需要得自行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接到申请后,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本省、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援助,不符合条件的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具体规定如下(节选)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中坚力量,对于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国家和社会需要给予相应的保护和维护。对于损害未成年利益的不法分子应该给予严重的打击和刑罚,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疏导要有一定的法律机制,同时对于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工作也要落实到位。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365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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