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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5-20 23:29:07作者:

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二、申请法律援助要用多久?

需要看具体案由,一般是7-15日。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自受理申请之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八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制作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不予法律援助,制作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和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及时发送申请人,并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有权了解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进展情况,对有事实证明未履行职责的法律援助人员,有权要求更换。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和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受援人无理缠讼或者不予必要配合的,经法律援助中心同意,法律援助人员可以终止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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