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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表柔比星的用法与用量

更新时间:2023-02-10 04:52:31作者:百科知识库

盐酸表柔比星的用法与用量

盐酸表柔比星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静脉给药

1.单药治疗:一次60-90mg/m2(骨髓造血功能不良者,一次60-75mg/m2),溶于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20ml中,静脉注射3-5分钟,通常每21日用药1次。也可加入生理盐水100-200ml静脉滴注。每个疗程剂量可单次给药,也可均分于1-3日内分次给药,或在每个疗程的第1、8日给药。据国外资料报道,分次给药和静脉避光滴注可明显减轻不良反应。用于治疗肺癌时,可采用以下高剂量方案给药:(1)未经治疗的小细胞肺癌:一日120mg/m2,每3周1次。(2)未经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一日135mg/m2,每3周1次;或一日45mg/m2,每3周的第1-3日各给药1次。(3)骨髓造血功能不良者:一次105-120mg/m2。

2.联合化疗一般可用单药剂量的2/3,总剂量不宜超过700-800mg/m2。联合化疗方案可参见多柔比星。

·动脉内注射 参见静脉给药。在进行肝动脉插管介入治疗时,可用碘化油混合以增强疗效。

·胸腔内注射 一次50-60mg,可与顺铂同用,但会明显增加胃肠道反应。大多需于用药前静脉给予5-羟色胺受体抑制剂和地塞米松,以避免出现恶心、呕吐。

·膀胱内注射 一次50-60mg。

·腹腔内注射 一次60mg,联合应用顺铂、氟尿嘧啶或丝裂霉素。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血胆红素为1.4-3mg/dl时,剂量应减少50%;血胆红素高于3mg/dl时,剂量应减少75%。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中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减量,肾功能显著减退者应酌减剂量。

儿童

·常规剂量 用量约为成人量的1/3-1/2。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

·静脉注射:由于使用本药可发生严重的蜂窝织炎、起疱或组织坏死,故不宜直接静脉注射,也应避免于小血管中注射或在同一条静脉重复注射。最好经由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静脉通道注射,时间约3-5分钟。有以下方案:(1)单药治疗,临床试验中用法为:每3周1次弹丸注射本药70-90mg/m2。对各种癌症(如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如用更高的剂量(110-150mg/m2,每3周1次),可产生较高的治疗反应。(2)每周方案,使用本药低剂量(一次12-25mg/m2,每周1次),在乳腺癌患者,这个方案与单药治疗方案(每3周1次)比较,抗癌疗效相当。

·持续静脉滴注 在一些临床研究中已经使用持续静脉滴注给药,评估过的方案有:(1)一日6mg/m2,共用21日。(2)一日15mg/m2,连续滴注4日,每3-4周1次。(3)一次90mg/m2,持续48小时滴注,每3周1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现尚无具体的推荐剂量,血清肌酸酐大于5mg/dl的患者应考虑使用更低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当胆红素为1.2-3mg/dl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为正常上限的2-4倍时,使用开始剂量的1/2。当胆红素大于3mg/dl或AST高于正常值上限4倍时,使用开始剂量的1/4。

老年人剂量

老年人应减少剂量。

·其它疾病时剂量

出现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时的用法用量如下:(1)如果患者发生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低于0.25×109/L,或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或3-4级非血液学毒性,随后的化疗周期的第1日剂量应减至现用剂量的75%,而在以后的周期中化疗的第1日应减量,直到血小板计数不低于100×109/L、ANC不低于1.5×109/L、非血液学毒性恢复到至少1级。(2)使用第1、8日方案治疗的患者,如果血小板计数为(75-100)×109/L,ANC为(1-1.499)×109/L,则本药第8日剂量应为第1日剂量的75%。如果血小板计数小于75×109/L、ANC小于1×109/L,或存在3、4级非血液学毒性,应停用第8日剂量。

本文标签:药学  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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