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刺黄柏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10 04:05:04作者:百科知识库
甲巯咪唑的给药说明
1.本药并非治疗甲状腺危象的首选药物,但在必要时,配合使用较大剂量的普萘洛尔,本药也可用于甲状腺危象。
2.用药剂量应个体化。应根据病情、治疗反应及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剂量。用药过程中若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表现及血TSH水平升高,应减量或暂时停药,同时辅以甲状腺激素制剂。
3.一日剂量应分次口服(量小时也可顿服),间隔时间尽可能平均。
4.放射性碘治疗前2-4日应停用本药,以减少对放射性碘摄取的干扰;治疗后3-7日可恢复用药,以促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
5.当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时应减量或暂时停药,并加用甲状腺激素制剂(如甲状腺素片)。
6.轻度白细胞减少不必停药,但应加强观察,复查血常规。出现粒细胞缺乏或肝功能损害时,应停药,并予以支持治疗。
7.出现皮疹或皮肤瘙痒时需根据情况停药或减量,并加用抗过敏药物,待过敏反应消失后换一种制剂,或再重新由小剂量开始用药。如出现严重皮疹或颈淋巴结肿大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停药观察,改用131I治疗,或用碘剂准备后及时手术治疗。
8.服用本药期间应避免摄入高碘食物或含碘药物,以免病情加重,致抗甲状腺药效果减低、用药量增加和(或)用药时间延长。
9.本药软膏不可用于皮肤破损处,不可与其它外用制剂同时使用。为减少局部不良反应,应注意保持颈部清爽,用药局部尽可能不用肥皂清洗,涂敷软膏时用力要轻。如局部反应较重,必要时可暂停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