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皮肤病的饮食禁忌

更新时间:2023-02-10 00:50:04作者:百科知识库

皮肤病的饮食禁忌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亲身体验,自己患了皮肤病时,在接受医生治疗时,医生总是会叮嘱说不要吃一些“发物”。可我们仅仅知道皮肤病的饮食禁忌的食物,那么,“发物”是什么意思?禁忌的食物和“发物”又有怎样的关系呢?

“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时,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带有刺激、加重外伤、肿疱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如羊肉、海参、鱼、虾等物品”。中医认为“发物”多是一些具有辛温发散、温燥助阳、荤腥腻滞之性的食物。

皮肤病的饮食禁忌按中医其性能分为六类:

1、生冷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

2、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

3、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杨梅等;

4、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芥菜、腐乳等;

5、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荞麦、芡实及各类豆制品。

6、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大蒜、白酒等;

现代临床研究证明,做好皮肤病的饮食禁忌工作对于皮肤病的恢复及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有很大的作用。对“发物”,我们还得按中医的方法“辩证论忌”来定。如果你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等,你就要对凉性食物应当忌;如果你近来痔疮下血、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等也应忌口。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对于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随便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却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理当“忌口”。

通过我们对皮肤病的饮食禁忌的了解,希望大家注意的一点就是:发物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给病情的恶化带来严重的后果,发物具有的催发或诱发作用,所以患者在看病时要向医生咨询这方面的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防预疾病。

【本文资料来源于互联网,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本文标签:皮肤科与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