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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的病程与预后怎样?

更新时间:2023-02-08 22:34:17作者:百科知识库

精神分裂症的病程与预后怎样?

精神分裂症在初次发病缓解后可有不同的病程变化。大约1\/3的患者可获临床痊愈,即不再存有精神病理症状。有些患者可呈发作性病程,其发作期与间歇期长短不一,复发的次数也不尽相同,复发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精神分裂症的发作与中止没有突然的转变与明显的界限,这是与抑郁和躁狂发作有完全缓解的区别。

  有的患者在反复发作后可出现人格改变、社会功能下降,临床上呈现为不同程度的残疾状态。残疾状态较轻时,病人尚保留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

  还有少数患者的病程为渐进性发展,或每次发作都造成人格的进一步衰退和瓦解。病情的不断加重最终导致患者长期住院或反复入院治疗。

  总体上讲,在第一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有75%可以治愈,约20%可保持终生健康。因此精神分裂症的预后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悲观。由于精神药理学的不断发展,大约60%的病人可以达到社会性缓解,即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

  对于某一具体的患者而言,其预后不可一概而论。尽管目前治疗效果有限,但治疗前景日益乐观,已较20世纪80年代有了明显的提高。一般来说下列因素预示着结局不良或者不利于患者康复:慢性起病;发病无明显诱发因素;有精神病阳性家族史;儿童期和青少年早期起病者;独身、分居、离婚、寡居者;病前性格内向、孤僻、敏感、多疑者;病前工作和社交能力较差;每次发作时间较长;主要表现为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懒散、被动及行为退缩等症状;具有反复洗手、反复思考一句话等类强迫症状;就医不及时,未经过系统治疗;药量未达到有效治疗量、有效疗程;家庭缺乏情感支持系统;长期病休,越休越病,越病越休;长期住院、脱离社会,导致社会功能退化,男性比女性治疗效果稍差。

本文标签:神经与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