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刺黄柏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8 21:18:35作者:百科知识库
2004年1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紧急通知,禁止印尼、巴基斯坦、老挝等国家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我国。至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先后下发了包括韩国、越南、日本、泰国、柬埔寨等8个国家的禽鸟及其产品禁止进入我国的紧急通知,并就此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鸟,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