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又改造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建立了高度关联和深刻认同。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6 15:32:21作者:百科知识库
本文包括读《男孩复仇记》有感、男孩复仇记读后感(198字)等200字、700字、800字左右的读后感作文3篇,供您参阅。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为《男孩复仇记》的书。文中讲了伯努阿去奶奶家度假,一路上很顺利。但是到了村里,有个名叫克拉布耶的小男孩总是欺负他。伯努阿就想要反击,他反击成功了。他们两个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克拉布耶想要报复伯努阿,他拿了一条毒蛇想要吓唬伯努阿,可是没有吓到伯努阿,反被毒蛇咬到自己的手,有生命危险。关键时候伯努阿把他抬到了医院,他得救了。最后,他俩成为了好朋友。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人要互相帮助。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小飞侠。彼得。潘》,《木偶奇遇记》等等但是在众多的图书里面我最中意的也是最喜欢的是《王子的复仇记》——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文中,莎士比亚利用父与子之间的爱写出了王子给死去的父亲报仇的一个精彩故事。
文章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敌人是他的叔父——克劳狄斯他善于搞阴谋诡计,他引诱了王嫂乔特鲁德,并杀了自己的王兄,夺走了王位,并娶王嫂为王后。故事的开头是几个士兵守夜看守看见老国王的的鬼魂,接着陈述了王子在露台上见到父亲的魂魄提示自己父亲的死不是意外是另有其人,于是王子哈姆莱特决定找出杀害父亲的真凶。
戏班子的演出使哈姆莱特确信了杀害父亲的凶手正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为了报仇,并夺回属于自己的王位,王子假装因与奥菲莉亚恋爱不成而疯,然后在时机成熟就报仇。
克劳狄斯发现哈姆莱特疯疯癫癫的时候,有些怀疑,派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以王子老同学的身份去试探王子疯了的原因。停了哈姆莱特同奥菲莉亚的谈话之后,他断定王子并不是因恋爱不成而疯,他已经预感到哈姆莱特知道了他杀害王兄夺王位的罪行,所以决定要除去心腹之患,他要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莱特。但是在去英国的路上,船出了事故,所以这一计没有成功。这时候,雷欧提斯来了,克劳狄斯想,可以利用雷欧提斯为父报仇的心理情绪将他拉入自己谋杀王子的阴谋中。雷欧提斯上了克劳提斯的当,充当了克劳狄斯的杀人工具,以青剑毒人,自食其果,最后哈姆莱特杀死了克劳狄斯,但他因为中了没有解药的毒药,和他的杀父仇人同归于尽了。
当我读完《王子的复仇记》时,我心想:结局是王子战胜了他的叔父,夺回了王位。让人高兴的事,丹麦国终于离开了坏人之手。
成语心腹之患:心腹之患[xīn fù zhī huàn],意指形容致命的祸患或隐藏在内部的危害。◎语本《左传·哀公十一年》。[源]《左传·哀公十一年》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於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於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左传·哀公六年》是岁也,有云如众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於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典故]“心腹之患”原作“心腹之疾”、“腹心之疾”。《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春秋时吴王夫差要去攻伐齐国,越王句践率领部下前去朝见吴王,并赠送财物给吴王及大臣们,吴国大臣们都很高兴。只有伍子胥觉得不妙,他想:“这是越王句践在养肥吴国,让吴国安逸,失去警戒心,将来好灭了吴国啊!”於是便向吴王谏诤说:“大王去攻齐实在一点意义也没有,齐国只不过是一块没有用处的『石田』,越国才是吴国的『心腹之患』!越王表面上服从我国,但实际上却图谋吞并吴国,您不及早灭了越国,以除後患,反而去攻打齐国,真是不智!”吴王夫差不听劝告,还命伍子胥自杀。後来,吴国果然被越王句践所灭。另外在《左传·哀公六年》又载,哀公六年时,天上有像红鸟的云,在太阳旁绕着飞行长达三天之久。楚昭王派人去问周太史,周太史说:“这是大王您身体健康即将受到危害的徵兆,不过没有关系,只要经由祷告,就可以转移到令尹或司马身上。”楚昭王听了以後说:“除掉心腹的病痛,而转移到四肢上,那有什麽好处?如果我没犯什麽错,上天也不会要我早死;如果有错,就要受罚,又有谁能够改变的呢?”於是就没有去祭告了。後来“心腹之患”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致命的祸患或隐藏在内部的危害。出现“心腹之患”的书证如《後汉书·卷六六·陈王列传·陈蕃》:“今寇贼在外,四支之疾;内政不理,心腹之患。”
成语心腹之疾:指体内致命的疾病。比喻严重的隐患。如:《左传·哀公十二年》:“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吕氏春秋·知化》:“越之于吴也譬若心腹之疾也,虽无作,其伤深而在内也。”又如:兼内有萧墙之难,不宜养心腹之疾。——《晋书·慕容盛载记》
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佳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成语死路一条:无路可走,比喻没有前途。如: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发,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又如:与人民为敌,死路一条。
成语振聋发聩:聩:天生耳聋,引伸为不明事理。声音很大,使耳聋的人也听得见。比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麻木的人,使他们清醒过来。如:清·袁枚《随园诗话补遗》第一卷:“此数言,振聋发聩,想当时必有迂儒曲士以经学谈诗者。”又如:除了匕首,投枪,也还有振聋发聩的木铎,有悠然发人深思的静夜钟声。——茅盾《联系实际,学习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