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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篇1000、1100、12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6 15:04:34作者:百科知识库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篇1000、1100、1200字

本文包括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985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观后感(1011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15字)、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1186字)等1000字、1100字、1200字左右的读后感优秀作文6篇,供您参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_985字

假期里,我每天只要一闲下来,就会看几集《名侦探柯南》,我喜欢推理片。终于,几个星期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一直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为之倾倒的英雄。作为私家侦探的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他还拥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呢!在书中,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破解一桩桩离奇的案件,为社会声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阿·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个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每一个故事中的福尔摩斯,都会认真办案、细心观察任何一个细节,一切精妙的推理结束后,他不会在乎其他侦探将他的名利抢走,就带着助手兼好友的华生走了。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这一案,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案,他在留下的信中写道:“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请告诉警长帕特森,他所需要的给那个匪帮定罪的证据就放在字首为M的文件架里,里面有一个蓝信封,上面写着‘莫里亚蒂’。”就这样,当代最伟大的侦探就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永远葬身在那漩涡激荡、泡沫沸腾的无底深渊中。我认为,唤作其他的侦探,他们也不会为了把罪犯除掉而与罪犯同归于尽,侦探只需要将案件分析完,指出凶手,其他的,只要交给警方处理,福尔摩斯完全可以不去那个河边与罪犯做斗争,但他却没有。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忠于职守,为人民造福的福尔摩斯,让我觉得挺惭愧的,作为班干部的我,每每看见不文明现象,大多数选择视而不见,我决定,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虽然做不到拥有智慧的头脑,但可以向他那样,以身作则,做好自己的任务,管好班级的纪律。

这本书,让我真正看到了一位出色的为人民不惜自己性命的侦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事一定要镇定,还有,就是要如福尔摩斯说的那样“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常常能从最不起眼的最平凡的形象中,获得最大的乐趣和享受。”这本书,不仅能让我也身临其境过把侦探瘾,同时又让我明白了这么多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有空去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获得更多的道理!

成语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考察分析。如: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调查研究,我们从前做得比较好。”又如:我们要充分调查研究之后才能下结论。

成语同归于尽:尽:完。一起死亡或一同毁灭。如:《列子·天瑞》:“天地终乎?与我偕终”卢重玄解:“大小虽殊,同归于尽耳。”又如:只图自己安逸,那管世事艰难,弄到后来,不是同归于尽吗?——清·姬文《市声》第十四回

《福尔摩斯探案集》观后感_1011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但每一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启发,正所谓苏轼说得“百读不厌将其烦”,让我无法自拔这一个又一个的案子中。

这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于1859年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930年去世,他和鲁迅先生一样都是弃医从文。他给人们留下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人物——福尔摩斯。1891年7月,柯南道尔先出作《血字的研究》闻名于世,柯南道尔创作了《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结核》、《歪唇男人》等。这些故事引起公众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柯南道尔也因此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

《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这些系列每一个故事有悲伤的,有喜剧的,还有惊悚的。每一个故事都引人入胜,让人好像在故事中一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也让我认识福尔摩斯这个人,在人们心中他已是勇敢,智慧的化身。在故事中他是一个私人侦探因《血字的研究》一案闻名于世,成为当时英国伦敦名声远扬的侦探。在之前他结交华生医生与他一起破案。福尔摩斯他没有博士一般的头脑,但在地理学,生物学,化学都是他的强项。令我佩服的是他那惊人的推理能力,在每一章中他总会在一点微小的细节中发现许多事。在他的案子中他不会向警察一样只会从一点来判断凶手,他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他以他那聪明的头脑打破一件又一件案子,给予一次又一次坏人沉痛的打击。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有许多的细节描写,每一个案子里都会有细节描写,让我在读时就像当时我在当中一样,沉迷在其中,无法自拔,那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子触碰着我的心弦。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怎样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书中福尔摩斯判案都不放每一个细节,我们也要学习。

福尔摩斯说过:“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出发点。”再看看今天,有许多新闻从事人员为了名利虚假新闻,昧良心说话,对不起人民。让我敬佩不是福尔摩斯案子的社会意义,让我看重的是福尔摩斯那惊人推理能力和对工作的无限热忱。虽然福尔摩斯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名字是没有人忘掉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福尔摩斯那形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不屈不挠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不断地克服困难,走向成功。

成语引人入胜:引人入胜[yǐn rén rù shèng],意指引领人进入美丽玄妙的境地。语出晋·郭澄之《郭子》。[源]晋·郭澄之《郭子》(据《北堂书钞·卷一四八·酒食部》引)王佛大叹曰:“三日不饮酒,觉行神不复和亲也。酒自引人入胜地耳。” 另可参考: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典故]魏晋时代是政治上的黑暗期。东汉末年,政治腐败黑暗,各方豪强据地相争,社会遭到严重的摧残。到了三国魏正始年间,司马氏与曹魏的争权,再度形成一个恐怖的政治局面,士族名士无可避免的陷入这场斗争当中。身处如此黑暗的政治环境,每个人都有死生无常、祸福难测的无力感,导致了一种消极遁世的生命态度,於是纵情於酒池,用酩酊大醉换取短暂的逃避。王佛大,即王忱,亦为东晋名士之一。据《晋书·卷七五·王湛列传》中所载,王忱在二十岁左右名声就已经很大,他的舅舅范宁曾称赞他说:“风流隽望,真後来之秀。”他亦自负不凡,恃气傲物,性格放任旷达而不拘小节。但也正因他的不凡,更能体认到乱世中的无奈,所以与当时其他许多名士一样,也是极好饮酒,常常一连醉个数月,有时还会光着身子在街上游荡。晋·郭澄之《郭子》记王忱言:“三日不饮酒,觉行神不复和亲也。”也就是说,若有三天没喝酒,就觉得形骸不受心神的控制,他必须藉着酒才能把自己引领到一种玄妙的境地,喝得烂醉时反而能得到物我两忘的解放,才能忘却所有的不满,抛掉形骸的束缚,真正任心性所为而放纵不羁,故又云:“酒自引人入胜地耳。”後来“引人入胜”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指引领人进入美丽玄妙的境地……

成语不拘小节:拘:拘泥。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如:《后汉书·虞延传》:“性敦朴,不拘小节。”又如:此人廓达之才,不拘小节。——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十八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1015字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成语大惊小怪:大惊小怪[dà jīng xiǎo guài],意指形容为一些不足为奇的小事而过分声张、惊怪。语或出宋·朱熹〈答林择之〉其一四。[源] 宋·朱熹〈答林择之书〉其一四(据《朱文公文集·卷四三》引)所示疑义,已略看。端叔、恭叔惠书,极感其意。但如此用功,鄙意不能无疑,要须把此事来做一平常事看,朴实头做将去,久之自然见效,不必如此大惊小怪,起模画样也。[典故]“大惊小怪”一语当从“惊怪”变化而来。汉语使用“大?小?”来构词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大呼小叫”、“大吆小喝”等。一般来说,经过这样构词转化,语义会变得较强,所以“大惊小怪”比“惊怪”语义强,更能夸饰与强化惊怪的程度。“惊怪”一词出现的时代稍早,例如《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下》:“乃者日中见昧,阴薄阳,黑气为变,百姓莫不惊怪。”《续汉书志·第三·五行志一》:“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都是形容惊奇讶异样子。一般使用“惊怪”时,其对象通常确实都是较为奇特的异象,後来构词转化,成为“大惊小怪”一语时,强化了惊怪的程度,但反而习惯用於一些不足为奇的小事,以突显出反应的过度。如宋代朱熹在〈答林择之书〉中说道:“要须把此事来做一平常事看,朴实头做将去,久之自然见效,不必如此大惊小怪,起模画样也。”意思是:对於操存涵养这门学问,应该把它看成一件平常事,在日常中踏实地去做,久而久之便会有成效,不需要过分声张,当成大事般忧心严肃地去讨论与教导,如此反而无助於事。朱子话中的“大惊小怪”,就是指对方反应过度。所以“大惊小怪”这个成语就是用来形容为一些不足为奇的小事而过分声张、惊怪。在清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一回》中有段极为有趣的描述:有个穷光蛋在路上捡到一只死鹌鹑,拿回家想炸来吃,但却没有油,於是提着鹌鹑来到卖油条的摊子,假装要买油条,然後“故意把鹌鹑掉在油锅里面,还做成大惊小怪的样子”,结果鹌鹑熟了,穷光蛋还假意抱怨了店家一番才离开。

成语起模画样:形容装模作样。如:宋·释普济《五灯会元》卷十五:“问:‘德山入门便棒,犹是起模画样。临济入门便喝,未免捏目生花。离此二途,未审洞山如何为人?’师曰:‘天晴久无雨,近日有云腾。’”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1066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成语真相大白:大白:彻底弄清楚。真实情况完全弄明白了。如:《花城》1981年第1期:“要是能把他的疯病治好了,就可以真相大白了。”又如:经过严密的侦察,这个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成语家喻户晓:喻:明白;晓:知道。家家户户都知道。形容人所共知。如:《汉书·刘辅传》:“天下不可户晓。”宋·楼钥《缴郑熙等免罪》:“而遽有免罪之旨,不可以家谕(喻)户晓。”又如: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之秦汉六朝,不如作家喻户晓之《水浒》《西游》文字也。——胡适《逼上梁山》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1088字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着,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写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意义,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能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今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今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同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可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己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私家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助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能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今天,想要达到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应该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己。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己,为梦想!

成语费尽心机:心机:计谋。挖空心思,想尽办法。如:宋·朱熹《朱文公文集·与杨子直书》:“而近年一种议论,乃欲周旋于二者之间,问互委曲,费尽心机。”又如:若不投其所好,怎得重用?因此费尽心机,访得今日是他生日,预差人浇成一对寿烛。——明·王世贞《鸣凤记》第四出

成语绝无仅有:只有一个,再没有别的。形容非常少有。如:宋·苏轼《上皇帝书》:“改过不吝,从善如流,此尧舜禹汤之所勉强而力行,秦汉以来之所绝无而仅有。”又如:新的一辈继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之后成为作家的,可以说绝无仅有。——秦牧《两代人》

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_1186字

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

成语拍案叫绝:拍桌子叫好。形容非常赞赏。如:唐·田颖《博浪沙行序》:“不禁拍案呼奇。”又如:使人见之,一个个欢欣鼓舞,快意舒怀,不禁拍案叫绝。——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一回

成语专心致志:专心致志[zhuān xīn zhì zhì],意指专一心思,集中精神。语出《孟子·告子上》。[源]《孟子·告子上》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主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典故]孟子是战国时代的大思想家,後人尊称他为“亚圣”。当时人们对於齐王管理政事没什麽成就,而孟子不加辅佐的事很不满意,但孟子说:“不要怪那齐王不够聪明啊!就算天下最容易生长的生物,如果让它在太阳下曝晒一天,又放在寒冷的地方十天,也没有办法存活。我跟齐王相处的时间有限,一旦我离开,那些奸臣小人又来动摇大王的决心,我就算能让大王萌生一些向善的念头,又有什麽用呢?就拿下围棋的技能来说,这本来是个小技术,但是假使不能专心学习,就得不到它的精妙。弈秋,是全国闻名的棋手,让他同时教二个人下围棋,一个专心一志,集中精神的听从老师的教导;另一个却心不在焉,老想着会不会有大鸟飞来,要如何拉弓射鸟等等。虽然二个人同时学围棋,但效果一定是不同的。是他的聪明才智不如人吗?不是,只因他没有专心学习罢了!”後来原文中的“专心致志”成为一句成语,用来指专一心思,集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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