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又改造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建立了高度关联和深刻认同。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6 14:39:34作者:百科知识库
本文包含忽然七日读后感(828字)、最晚的晚报读后感(831字)、《阿甘正传》观后感(843字)、快乐的钥匙优秀作文(810字)、读《小王子》有感(817字)、记忆中的童年,永远依旧—读《城南旧事》有感(848字)、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790字)、昭君出塞读后感(784字)等800字左右的高中三年级读书笔记8篇,供您参阅。
做好自己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成语如出一辙:辙:车轮碾轧的痕迹。好像出自同一个车辙。比喻两件事情非常相似。如: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一:“此四人之过,如出一辙。”又如:遥远相隔的民族有着这样如出一辙的民族传说。——秦牧《宣扬友爱的民族传说》
成语所作所为:指人所做的事。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六回:“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所作所为,诸如此类,不可胜数。”又如:二弟从前所作所为,我岂不知,只是我做哥哥的,焉能认真。——清·石玉昆《三侠五义》
放假了,我有空跑到读者俱乐部借书看。满架子的书使我眼花缭乱,然而那本印有作者头像的《毕淑敏文集——翻浆》一书却跳入了我的眼帘。我看过作家毕淑敏的《红处方》、《妈妈福尔摩斯》等作品,非常喜欢她的写作风格。我拿着《毕淑敏文集——翻浆》一路小跑地回到家,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其中《最晚的晚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晚的晚报》是《毕淑敏文集——翻浆》中的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位名叫金戈的男孩子在暑假里为了增加家里收入,想尽了办法都不成,最后在卖报老爷爷的帮助下去卖报。第一次卖报时,他历尽千辛万苦,还剩下了20份,一位小姑娘全买了下来。当他兴高采烈的要回家的时候,才发现是自己的爸爸妈妈托小姑娘买下剩余的报纸的。故事的情节不算曲折,但非常感人。
金戈为了改变家庭经济的困窘想尽了办法,先是卖家里的易拉罐,后是帮助同学写作文挣钱(当然,这个方法行不通,还挨了爸妈的批评),最后卖报纸。想想不少同学只管自己吃得舒服,玩得高兴,从来不考虑父母的承受能力,并且振振有辞:“我是独生子女,爸妈挣钱不就是让我花的吗?”可你知道吗,金戈也是独生子女呀!看看金戈,想想自己吧。如果,我们都像金戈那样,我们的父母该有多高兴!
金戈的父母为了磨练儿子意志,循循善诱,也是目前很多家长作不到的。不少家长埋怨自己的孩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但是,你们知道吗,世界上有多少像金戈的孩子,有多少孩子在等着你们去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等者你们去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设想一下吧,如果我们做家长什么事都不让孩子去做,孩子已经10岁了,每天晚上还要搂着睡,吃鸡蛋帮他剥蛋壳,穿鞋帮他系鞋带,试问,你的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何时才能成为我们国家的栋梁?等到他们也当上父母的时候,什么也不会做,也不知道珍惜,纵然有万贯家产,能支撑几天?到那时,恐怕你们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扪心自问,这样做对得起谁呢?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只有经风雨的山鹰,才能在蓝天上翱翔。《最晚的晚报》给我们的启示是深远的。
成语振振有辞:振振:理直气壮的样子。形容自以为理由充分,说个没完。如:清·梁启超《关税权问题》:“今者外人之以排外相诬者,既振振有词,其乌可更为无谋之举,以授之口实也。”又如:小顺儿的妈的北平话,遇到理直气壮振振有辞的时候,是词汇丰富,而语调清脆,象清夜的小梆子似的。——老舍《四世同堂》八
成语振振有词:振振:理直气壮的样子。形容自以为理由充分,说个没完。如:清·梁启超《关税权问题》:“今者外人之以排外相诬者,既振振有词,其乌可更为无谋之举,以授之口实也。”又如:小顺儿的妈的北平话,遇到理直气壮振振有词的时候,是词汇丰富,而语调清脆,象清夜的小梆子似的。——老舍《四世同堂》八
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聪明的,也并不是每个不聪明的人长大都没有出息,阿甘就是例外。
阿甘生下来就没有普通人那么聪明,他的智商只有七十五。因此,他妈妈给他报名特殊学校。同学们都笑话他是傻子,只有珍妮不笑话他,他们是最好的朋友。珍妮经常和他一起玩,她教他爬树,读书。
阿甘的双腿先天就有残疾,他妈妈给他做了个架子绑在他的腿上。一天,两个男生拿石头砸他,骂他是个傻子,还冲上去要去打他。珍妮大喊,阿甘!快跑!快跑啊!阿甘撒腿就跑,但是因为腿上绑着沉重的架子,阿甘跑得很慢,眼看他们要追上他了,他挣脱了架子,跑得飞快。连路人都纷纷称赞他,这孩子,跑的真快!阿甘的腿变得非常结实,他再也不需要那个笨重的架子了。后来阿甘成为了橄榄球健将,还去参军了。在战场上,阿甘所在的团队被敌方攻击。战友们赶紧逃跑,阿甘终于跑到了安全地带,但他又想起自己最好的战友还在里边,又返身冲进树林里寻找战友。长官和其他战友都说他傻,但他还是要去,因为他善良的本性容不得他抛弃朋友。
为了满足战友的愿望,阿甘去做了虾船船长,意料之外地收获了一大笔财富,成为了百万富翁,他想起母亲说过的话:“钱够用就行了,再多也只是做做样子。”所以他把多出来的钱给了那些有需要的人,他真的是一个好人啊!
人生并不一直是一帆风顺的。阿甘失去了自己最爱的母亲,感到前所未有的悲痛,他忽然很想跑步,于是他一直跑,一直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看到了茫茫黄沙,他觉得自己想通了许多,于是他去找他最爱的女人——珍妮。让阿甘没想到的是,珍妮送给他一个他做梦都想要的礼物——一个小阿甘。但是好景不长,阿甘又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妻子。
他不觉得自己幸福,也不觉得自己不幸福,因为他在失去的同时也收获了许多人生的道理。阿甘善良,单纯,忠诚,守信,执着,阿甘的一生在不断地奔跑。在不断地奔跑中,他牢记妈妈所说过的每句话:“把握好上天给你的每一次机会。”
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而这也正是人生的奥妙所在!
成语好景不长:景:境况,光景;长:长久。美好的光景不能永远存在。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四卷第41章:“可是好景不长!中午时分,老人的病情突然加重了——肚子疼得在一堆破棉絮中滚来滚去!”又如:他们匆匆结合,总是好景不长的。
成语一帆风顺:一帆风顺[yī fán fēng shùn],意指船挂满帆,一路顺风而行。语或本宋·杨万里〈晓出洪泽霜晴风顺〉诗。後用“一帆风顺”比喻非常顺利,毫无阻碍。[源] 宋·杨万里〈晓出洪泽霜晴风顺〉诗(据《诚斋集·卷二九》引)又从洪泽泝清淮,积雨连宵晓顿开。霜冻水涯如雪厚,波摇日影入船来。辛勤送客了未了,珍重顺风催复催。明早都梁?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0/253889.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鞣质郑撤绫憬枰环亍典故]一帆风顺,若照字面上来看,就是指船帆张开,一路顺风。这本来是行驶帆船,自然产生的一种景象,但也切合了行船人的期盼心理,因为“一帆风顺”代表的就是一路畅通,一路顺利。在文献中,出现这句话比较早的是杨万里的〈晓出洪泽霜晴风顺〉诗。杨万里,西元1127~1206,字廷秀,号诚斋,南宋诗人。他的诗在当代颇具影响力,与陆游、范成大、尤袤齐名。早年从江西诗派入手,中年以後转而批评江西派的弊病,从而走上师法自然的创作道路,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号为“诚斋体”。典源的这首诗是描写自然景色,以及和朋友之间送行的经过:一连下了好几晚的雨,冷冽的空气使得岸边的江水像雪一样的凝冻起来,水波晃动,日光照进了船上。而我们正忙着和朋友送行,一次又一次的互道珍重、互相叮咛。到了明天一早,彼此就要分开,踏上各自的旅程了,希望一路上都能顺顺利利的,届时再平平安安的归来。後来“一帆风顺”这句成语可能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非常顺利,毫无阻碍。另外,在唐代孟郊的〈送崔爽之湖南〉诗:“江与湖相通,二水洗高空。定知一日帆,使得千里风。”,後二句的文意其实已经含有一帆风顺的意思。
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当我读了《生命中的云彩》这本书后,我对快乐有了深刻的体会。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星小然是一个争强好胜的孩子,什么事情都想争第一,因此他十分努力,各方面都很优秀,可是有一次,他在一场考试中失利,没能得到第一,因此他整天闷闷不乐,家人怎么劝也没用,最后小然从一个优等学生变得自暴自弃。正是因为小然从来没有受过挫折,所以才会禁不住这一次失败的打击,变得一蹶不振。实际上,只要小然乐观些,这一次失败没什么,至少小然努力了。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人总是被自己的欲望霸占住心房,这样哪里能让快乐自主呢?
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都会有遇到大风大浪的时候。如何坦然面对困难,快乐生活,关键取决于自己的态度。每个人都有一把快乐的钥匙,只是在许多时候,我们把自己的那把钥匙,交在了别人手中。就例如文中的小然,他就把自己快乐的钥匙交在了自己成绩的手中。
我也有这么一次:在小的时候,有一天,我剪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新发型,欢欢喜喜的跑到了学校,想给同学看一看。等我跑到了教室,同学们看了我一眼,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有的同学还说:“哈哈哈,这个头发是怎么剪的,好土啊!”我听了很沮丧,一整天都是闷闷不乐的,回到家,我一句话也没说,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晚饭的时候,妈妈来喊我吃饭,我还是不肯出去,于是妈妈就问我怎么了。我委屈地对妈妈说:“同学对我的新发型不满意!”妈妈听了,有些哭笑不得,对我说:“这有什么,等下个月头发长出来了,再剪一个不就行了!”“可是,这要等好久,同学会一直嘲笑我的!”“没事!这个发型是你自己喜欢的,不用去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做自己就行!”我听了妈妈的话,心里稍微好过了一点。
第二天,我没有在意同学们的言论,开开心心地度过了一天。其实,只要把快乐的钥匙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要总是被他人的言语而左右。这样,你的人生不管有多大的起伏,你一定会乐观的面对,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成语闷闷不乐:闷闷:心情不舒畅,心烦。形容心事放不下,心里不快活。如: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十八回:“意欲弃布他往,却又不忍;又恐被人嗤笑。乃终日闷闷不乐。”又如:当夜永清闷闷不乐,灯下披甲观书。——清·俞万春《荡寇志》第八十六回
成语自暴自弃:暴:糟蹋、损害;弃:鄙弃。自己瞧不起自己,甘于落后或堕落。如:《孟子·离娄上》:“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又如:读书人悲观失望,自暴自弃;可是那些工人却多么坚强呵,多么勇敢呵! ——欧阳山《苦斗》五三
爱与责任这是一个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王子。这是一个寓言,看过了以后,你的心好像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看看天空,看看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小王子》讲述的是小王子的游历过程。他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而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的B—612小星球,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遇到了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这让他学会了很多做人的东西——如何去爱。我为小王子那镊人心魄的忧伤而心悴,为他那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小王子还遇到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人与人之间总在建立着关系,其实我们必须明白,在某种关系建立的同时,我们本身就应该为这个关系承担起应该拥有的责任来。人之所以还要去承担责任,是因为责任正是“使他成为一个人的东西”。小王子是那么爱他的玫瑰,精心照顾她,但她是那样娇气,那样有虚荣心,还耍些“不高明的花招”。后来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尝尽了人生无常的滋味,遍寻真理却屡遭挫折。所以,他情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去交换应负的责任,去与玫瑰重逢。或许,他们不会再见了,但为责任而付出,乃至生命,也是值得的。因为责任,存在着;因为人类需要的爱,存在着。爱其实意味着承担和痛苦,我们“应该把人们推向一种坚强有力的生活。这种生活会带来痛苦和欢乐,但只有这种生活才有价值。”有了广义的爱,生活的一切就有了意义。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充满情趣。正如小王子所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都好像开着花。”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们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牛,因为小王子,我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开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成语财迷心窍:指由于一心爱财而心中糊涂。如:孙犁《秀露集·耕堂读书记》:“如果当时这位作者,明达冷静一些,不财迷心窍,天下原可以平安无事的。”又如:你不能财迷心窍误了大事。
成语平安无事:平平安安,没出什么事故。如:元·无名氏《昊天塔孟良盗骨》第二折:“哥哥将令,着兄弟巡界河去,平安无事,回哥哥的话来。”又如:我把选书的九十几两银子给了他,才买回这个东西来,而今幸得平安无事。——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四回
阳光洒满了书桌,我拂去书上的些许灰尘,翻开了这本书。扉页上的2013.9.23清晰依旧,我不由得翻开了这本书。
《城南旧事》是一部十分纯真的小说,作者林海英,也就是小英子,她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是“疯女人”秀贞,秀贞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而秀贞与大学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秀贞的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便要帮秀贞找到小桂子。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与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十分相像,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辗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又在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便许下了“我们看海去”的约定。不久,英子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民警发现,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北京城南。
《城南旧事》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小英子通过孩童时期稚嫩的眼,来看世界。秀贞与妞儿,她看见了与家人失散的悲伤;善良的小偷,她看到了迫不得已的无奈;看宋妈一家人,她则发现了人间的沧桑——孩子说走就走,说送人就送人,没有女权。
这本书,勾起了我的童年回忆:
早晨,太阳高高挂起,妈妈奶奶叫着我们:“太阳晒屁股啦!快点起来!”玩的一身泥,中午吃过午饭,小睡一会儿,立即爬起来,与小伙伴们嘻嘻哈哈的继续闹起来。傍晚,奶奶从厨房端出一碗热气腾腾的蛋奶,一点一点喝完汤,又跑去疯玩。晚上,洗过澡,对着电视昏昏欲睡,一下,就“咚”地倒了过去。也不知是被谁抱回卧室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这就是我们的童年,如此纯真,像小英子般,不食人间烟火,纯洁无暇,也正慢慢离我们远去。
成语不食人间烟火:道教称神仙或修道者不吃熟食。比喻人有出世之意。也比喻诗画之意高超,不凡凡俗。如:宋·阮阅《诗话总龟前集》卷九引《直方诗话》:“坡读其诗,叹息云:此不是吃烟火食人道底言语。”又如:“红藕香残玉簟秋”七字,便有吞梅嚼雪,不食人间烟火气。——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三
成语嘻嘻哈哈:嬉笑打闹,形容嬉笑欢乐的样子。也形容态度不严肃、不认真。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24回:“只见秋纹、碧痕嘻嘻哈哈的说笑着进来,两个人共提着一桶水,一手撩着衣裳,趔趔趄趄,泼泼撒撒的。”又如:他是个乐天派,整天嘻嘻哈哈的。
《细胞生命的礼赞》是戏称自己是个“生物学观察员”的刘易斯·托马斯的一本手记,包含了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伦理、社会乃至整个地球的思考。
书中的观点使我焕然一新。“人们把群居性昆虫和人类社会做了很多类比,这是不奇怪的。然而,这种种类比是错误的,或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总以为蚂蚁、蜜蜂这些低级动物,没有思想,也没有自我,而人类才是最伟大的生物,但事实也许不是这样。细心观察的人会发现,它们有很像人的一部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还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组织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我们常常会忘记自己也是由动物发展而来的,而自认为比动物层次高出许多,带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姿态看待动物,殊不知,人造蜘蛛丝依然比不上天然蜘蛛丝,防毒面具的构想是从猪那里借鉴而来。
人类,有时却是不如动物的。蚂蚁,可以勤勤恳恳地工作,团结一致,而人类,有时却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争吵得面红耳赤;蜜蜂,永远服从着蜂王的命令,任劳任怨,人类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如此呢?
托马斯坚持不懈地刺穿我们人类自以为是的优越感,揭穿我们把自身和其他生物划开界限的荒谬。也许,只有我们不宣称“征服自然”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地与自然和平共处。就算人类具有思考的能力,实际上我们不也就是地球的一个个细胞们吗?我们在地球这个复杂的系统中生存、工作。我曾经以为人类主宰着世界,但实际上还是人类也只是地球这个大的生命下面的一个个细胞吧?
所以我们这个美丽的地球,美丽的世界,其实也是那么多的细胞建造的,包括有思想的人、思想或许不那么多的动物和没有思想的那么多其他的生物,和谐地凝成一个巨大的圆球,共同生活。
所以 这细胞生命值得礼赞!
成语面红耳赤:面红耳赤[miàn hóng ěr chì],意指形容人因紧张、焦急、害羞等而满脸发红的样子。语本《朱子语类·卷二九·论语·公冶长下》。[源]《朱子语类·卷二九·论语·公冶长下》黄先之问“子文”“文子”二节。曰:“今人有些小利害,便至於头红面赤;子文却三仕三已,略无喜愠。有些小所长,便不肯轻以告人,而子文乃尽以旧政告之新尹。此岂是容易底事!其地位亦甚高矣。今人有一毫系累,便脱洒不得,而文子有马十乘,乃弃之如敝屣然。此亦岂是易事!常人岂能做得?後人因孔子不许他以仁,便以二子之事为未足道,此却不可。须当思二子所为如此高绝,而圣人不许之以仁者,因如何未足以尽仁。就此处子细看,便见得二子不可易及,而仁之体段实是如何,切不可容易看也。”[典故]子文为春秋楚国人,在楚成王时任令尹,相当於宰相的地位。在任期间,勤於国政,秉公执法,从不以权谋私,以私害公。二十八年间,曾经三次被免职,又三次复职,但他无论是免职或复位,都不会表现出喜悦或怨恨的样子,而且每一次办理移交,一定清清楚楚、钜细靡遗地交代所有事宜,孔子因而称赞他是个忠於职守的人。宋代朱熹论及此事,感慨地说道:“今人有些小利害,便至於头红面赤。”就是说现在的人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就可以争得满脸通红,与子文不愠不火的修养比起来,就显得差多了。这里朱子以“头红面赤”形容人们为争夺事物,又急又怒,满脸通红的样子,後来“面红耳赤”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人因紧张、焦急、害羞等而满脸发红的样子。
成语不可一世:不可一世[bù kě yī shì],意指可,赞许、称是。“不可一世”指人骄横自大,目空一切,以为他人无与伦比。语出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五》。[源]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五》王荆公少年,不可一世士,独怀刺候濂溪,三及门而三辞焉。荆公恚曰:“吾独不可自求之六经乎!”乃不复见。余谓濂溪知荆公自信太笃,自处太高,故欲少摧其锐,而不料其不可回也。然再辞可矣,三则已甚。使荆公得从濂溪,沐浴於光风霁月之中,以消释其偏蔽,则他日得君行道,必无新法之烦苛,必不斥众君子为流俗,而社稷苍生将有赖焉。呜呼!岂非天哉! 宋·黄庭坚〈跋范文正公帖〉(据《豫章先生文集·卷三〇》引)范文正公书,落笔痛快沈着,极近晋宋人书。往时,苏才翁笔法妙天下,不肯一世人,惟称文正公书与〈乐毅论〉同法。[典故]根据宋代罗大经撰写的《鹤林玉露》记载,王安石年少时,狂傲自满,以为无人能及。他曾经带著名片登门求见理学家周敦颐,结果一连三次都被拒绝在门外。王安石因此满怀怨恨,不再上门求见。作者罗大经认为,周敦颐想挫王安石的锐气,没有什麽不对,但一连拒绝三次是过分了些。假使王安石能跟随周敦颐学习,矫正偏颇的观念,就不会有烦苛扰民的新法产生。“不可一世”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个成语,用来指人骄横自大,目空一切,以为他人无与伦比。
做有用的人
“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能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是许地山父亲告诫我们的话。王昭君就是一个愿意付出自己,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西汉时期,两年战争,百姓深受苦难,为了汉朝和匈奴的和平,汉朝答应与匈奴通婚。当宫女们都犹豫不决,要不要去遥远的匈奴的时候,王昭君这个号称“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姑娘,为了两国的和平,自愿报名远嫁匈奴。住在塞外,从此见不到父母、亲人,心里不免难受。但百姓都尊敬她,打这之后,匈奴和汉朝和睦相处,六十多年没有打仗。
为什么王昭君会受到百姓的爱戴呢?是因为她善良、友善,她教百姓使用先进的工具,种植适合当地的粮食,愿与百姓同甘共苦,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留在了塞外,为了国家和平,出塞又何妨呢!“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从中可以看出王昭君心中的思念之情,但她是坚强的,她为了汉朝,嫁给了从未见过的人,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一路上翻山越岭,千里迢迢到匈奴,她无怨无悔。她不仅有绝世美貌,还有一颗璞玉浑金的心。
看完这个故事,我蓦然想起刚结束不久的葫芦丝比赛。我刚拿到谱子的时候,看到那密密麻麻的音符时,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吹下来,心里感到就要崩塌了一般,但我没有被吓倒,想着要做一个对班级有用的人。我没有放弃,每天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一有空就拿出葫芦丝来练习。一星期,两星期,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跟上了大部队的节奏。后来我与其他六十多个同学一起代表学校走上了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舞台。那天在现场,正是寒冷的大冬天,我和同伴们个个都穿着短袖表演服,站在后台瑟瑟发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彩排,我们坚持下来了并且做得很好,当走进舞台的那一刻,看到观众眼里的期许,我们有重新精神焕发。最后,我们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为学校增添了荣誉。
王昭君的故事也会一直激励我,要努力打好基础,练好本领,做一个有用的人。
成语千里迢迢:迢迢:遥远。形容路途遥远。如:明·冯梦龙《古今小说·范巨卿鸡黍死生交》:“辞亲别弟到山阳,千里迢迢客梦长。岂为友朋轻骨肉,只因信义迫中肠。”又如:李少荃要讲和,曾国荃只主战,派了唐景崧,千里迢迢来把将军见。——清·曾朴《孽海花》第六回
成语精神焕发:焕发:光彩四射的样子。形容精神振作,情绪饱满。如:清·蒲松龄《聊斋志异·莲香》:“生觉丹田火热,精神焕发。”又如:在故乡,我到处都可以看到那种久经战争锻炼的、在任何时候都是精神焕发斗志昂扬勇往直前的人们。——峻青《故乡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