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又改造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建立了高度关联和深刻认同。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6 04:51:42作者:百科知识库
搜集整理了读《读书》有感、读书心得《汤姆叔叔的小屋》(1465字)、培根论读书读后感(1466字)、读书点滴体会(1471字)、水浒传读书笔记(1477字)、高一《围城》读后感(1533字)等15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作文5篇,供您参阅。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污辱呢?
成语无与伦比:伦比:类比,匹敌。指事物非常完美,没有能跟它相比的。如:唐·韩愈《论佛骨表》:“数千百年以来,未有伦比。”又如: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到祖国人民无与伦比的最热情的接待。——魏巍《东方·归来》
成语讨价还价:讨:索取。买卖东西,卖主要价高,买主给价低,双方要反复争议。也比喻在进行谈判时反复争议,或接受任务时讲条件。如: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一:“三巧儿问了他讨价还价,便道:‘真个亏你些儿。’”又如:我们的方针是不拒绝谈判,要求对方完全承认八条,不许讨价还价。——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近日,重读弗朗西斯?培根的《论读书》,深感受益,特写读后感一篇,与大家分享。
第一次读《论读书》是在中学的一堂语文课上,因当时年龄尚小且阅历较少,心中虽产生过点点触动,但并未产生太大的波澜。今又重读,感慨万千,悔当时“只读书不求甚解”,枉费了太多的读书时间。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文章开宗明义指出了读书的内涵及读书的作用。我们日常为了打发时间,填补心灵的空虚常会上网、聊天、游戏、看电视、听音乐、观碟、逛街、打麻将等等,但回头想想,并没有给我们留下长久的益处或产生持久的作用。培根一语拨开云雾,告诫我们唯有读书可以。诗、词、歌、赋,书、表、策、论,经、史、子、集等等,好书可谓丰富,独处幽居之时,会读书者可陶冶情操;高谈阔论之时,善用书者可舌战群儒;处世判事之际,好学深思者可统筹策划。当然,做到持经达变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只有量变转化成质变时,才会享受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快乐。
既然读书可使我们获益,那么我们又如何在信息丰富、鱼龙混杂的现代社会中,把握住有限的时间读点好书呢?我们亦可以用“怡情、傅彩、长才”作为标尺,不足以怡情、傅彩、长才的书,我们便可大体涉猎,浅尝辄止。对于可怡情、傅彩、长才的经典之作,我们则须全读并咀嚼消化,读时还须全神贯注,推敲细思,孜孜不倦。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处世行事时,知识意味着才干。懂得事务因果的人是幸运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处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学识方能办到。
读书太慢的人驰惰,为装潢而读书是欺人,完全按照书本做事就是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性,而经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学问虽能指引方向,但往往流于浅泛,必须依靠经验才能扎下根基。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聪明者则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智慧在于书本之外。这是技艺,不体验就学不到。
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为挑剔辩驳去读书是无聊的。但也不可过于迷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书籍好比食品。有些只须浅尝,有些可以吞咽,只有少数需要仔细咀嚼,慢慢品味。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梗概,而对于少数好书,则应当通读,细读,反复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应限于不太重要的议论和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书将像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则能使人精确。
因此,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须很狡黠,才能掩人耳目。如果一个懒于动笔,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要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学习数学使人精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能通过适当的运动来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背,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道理,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会出错。缺乏分析判断的人,他可以研习而上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细琐的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案例。如此等等。这种心灵上的缺陷,都可以通过学习而得到改善。
成语高谈阔论:高:高深;阔:广阔。多指不着边际地大发议论。如:唐·吕岩《徽宗斋会》:“高谈阔论若无人,可惜明君不遇真。”又如:柴进高谈阔论,一片言语,娄敏中大喜,就留柴进在相府管待。——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一百十六回
成语大发议论:发:表达,传达。尽情地发表各种意见和评论。如: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76回:“文琴便扯天扯地的大谈起来,一会儿大发议论,一会儿又竭力恭维。”又如:他总喜欢在别人面前大发议论。
读了十几处的书,渐渐地对读书有了一点切身的体会。书是浩瀚的大海,我们是大海上的一叶小舟。尽管我终日在大海的怀抱中遨游,却读不完大海的博大、深沉……
“读书如交友”,我想。生活中,我们很容易交上朋友,但真正算得上知己的都甚少,真可谓神交之友难求啊!难怪人们会感叹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读书却不一样,记得有句话说:“读一本好书就如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是啊,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忠实的朋友。尤其是那些影响你的人生,影响你的未来的书,更是值得你尊敬、值得你爱戴的知?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0/256754.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黑河选K灯鹗椋乙欢ɑ嵯肫鸫笱д咔邮橄壬凳槌牵植皇途恚敝林炷萌唬节壑芏佬ΑN蚁胫邮橄壬欢ㄊ侵忧橛诙潦椋懦晌缃裰拇笱д甙伞?/p>
“读书如吃饭”,我想。吃饭是人能生存的根本保证。人不吃饭,就会饿死,这是众所周知的。人不读书,同样如此。世上懂得吃喝的大有人在,但真正能解得读书三味的人并不多。最近我又想起一句话,颇受启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揣摩此句,其中就暗示着读书是能使人的心灵宁静舒畅,陶冶性情的。这与宋代大文豪黄庭坚所说的“三日不读书,则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有异曲同工之妙。
“读书如吃药”,我想。人在生病的时候须吃药,因为药可以活血化瘀、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但是,有一种病是世上任何灵丹妙药也治不好的,那不是癌症,那是——愚蠢。也许人们常说的“蠢人没药医”就是这个道理吧。其实要治好它,用不上什么世界名医,用不上什么灵丹妙药,你只要服上一剂心灵之药——书,你的病自然就会痊愈。古人说读书可以医愚就是这个道理。想当年鲁讯先生弃医从文,不就是想医治“麻木不仁”、“愚昧无知”的国民的劣根性吗?说读书如吃药,读书可医愚,可这药是不可以乱吃的,否则只会加重病情,越医越愚。
“读书如享受”,我想。一般人认为享受就是吃喝玩乐,从不把读书看成是一种享受。其实当我们每次拿起书,静静地品味书中人生百态时,都会发出会心的微笑,体会到生之喜悦。曾听说有这么一段话:“活着并非只是维持一口气,而是要行动;善加利用我们所有的器官、感觉、机能,这些都是为了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活得年岁最长的人不一定能享受最丰富的人生。不懂得享受人生,即使寿比南山,其实出生时即已等于死亡。真正懂得生活的人,即使英年早逝,却还起码真正活过几年。”我想,既然要利用我们所有的器官,那么读书也可算是手、脑、心并用的一项活动了,从中我们也就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停下手边的事,翻开手中的书,看看书中的世界是多么的美丽,享受着书带给你的生命的感觉吧。
“读书如登山”,我想。儿时不知天高地厚,读了几本书就自称“小学者”,后来读到更好的书才自觉羞愧,后来阅读量渐渐扩大,又有“一览众山小”的体会。这是我很希望体会的感觉,可每次自以为是“一览众山小”,其实只是“自认已穷千里目,谁知才上一层楼”。由此也深深地感受到知识的无止境,体会到“一山还有一山高”的真谛所在。
以上只是我对读书的点滴体会。读书如什么,还有待众进一步的认识。书如大海,真正要求得其中奥妙的还需要自己去探索,去感悟。
空气中飘荡着一首旋律,是大地之歌,我敢确定……歌颂着地老天荒,永恒不渝。只有在挚友的心中,我才得以重新认识,而这位挚友,恰是一本能与我相伴终生的好书。
文章以“书是我的挚友”为主旨,从多角度作比,诉说自己读书的感受,体现了散文“形散神聚”的特点。该生平时热爱读书,注意积累,所以能妙用不少名篇名句,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语言流畅优美,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成语寿比南山:寿命象终南山那样长久。用于祝人长寿。如:《诗经·小雅·天保》:“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又如:于是拿出四只铜制镀银的字,一方寸那么大,是“寿比南山”四字。——柔石《为奴隶的母亲》
成语异曲同工:工:细致,巧妙;异:不同的。不同的曲调演得同样好。比喻话的说法不一而用意相同,或一件事情的做法不同而都巧妙地达到目的。如:唐·韩愈《进学解》:“子云相如,同工异曲。”又如:至诚虽是个小弟弟,又是个“书朋友,他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却骎骎乎与大哥异曲同工。——朱自清《序叶氏兄弟的第二个集子》
我国的四大名著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记录了梁山的英雄事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这些尤其让我佩服。
然而《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画和咏赞农民举事的伟大历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期的宋江农民起义为体裁,具有活力地叙述了举事的发生、进展和最终结局,刻画了一系列农民举事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形态民众对统治者阶级的抵抗斗争。它使用完全的白话,达到达绘声绘影、栩栩如生的艺术效果,稳固建立了语体文体在小说创编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霸占崇高地位,对苗裔文学具备深刻长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举事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连接成一个群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级分明而又一统连气儿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笔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方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各路英雄渐渐聚拢,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进展过程。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向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迷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就在即将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这篇习作最重要的是“义气”和“忠诚”。
所谓的义”字虽然只有简单的三划,但包含了太多的意思了。一百零八将个个都很义气,为朋友们赴汤蹈火。其中那个花和尚鲁智深,为了使金老汉父女不再被镇关西欺压,等他们走后就去镇关西教训镇关西,不让他再去欺压其他老百姓,不料三拳便打死了他,被迫逃走。好友林冲被奸人所害,发配沧州,他一路护送,大闹野猪林。他一生嫉恶如仇、抱打不平、一身正气。我认为他是水浒传中最讲义气的英雄。
而所谓的“忠”,就是对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尽心尽力,与朋友肝胆相照。宋江便是“忠”的化身。在水浒里,“成也宋江,败也宋江。”他最早是一名小吏。他的理想是为官报国。宋江有着江湖好汉的侠义精神。他乐于助人,结识了不少英雄好汉,有着“及时雨”之称。在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他出于义气,才背叛了朝廷被逼上梁山。但宋江是个忠于朝廷的人,摆脱不了对朝廷的忠心,所以在招安那一天又一次奉身于朝廷。直到临终,避免李逵去惹事,把他也一起带走了。
读了这位篇文章我读出了英雄好汉的雄心壮志,和伟大抱负。但是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不过,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成语威武不能屈:威武:武力。不屈从于威势的镇慑之下。形容不畏强暴。如:战国·邹·孟轲《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成语赴汤蹈火:赴汤蹈火[fù tāng dào huǒ],意指甘愿奔投至烈火沸水当中。比喻奋不顾身,不避艰险。语本《汉书·卷四九·爰盎鼂错传·鼂错》。[源]《汉书·卷四九·爰盎鼂错传·鼂错》且夫起兵而不知其势,战则为人禽,屯则卒积死。夫胡貉之地,积阴之处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食肉而饮酪,其人密理,鸟兽毳毛,其性能寒。杨粤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於边,输者偾於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後以尝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後入闾,取其左。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计为之也。故战胜守固则有拜爵之赏,攻城屠邑则得其财卤以富家室,故能使其众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今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复,天下明知祸烈及己也。陈胜行戍,至於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傅子》(据《三国志·卷六·魏书·董二袁刘传·刘表》裴松之注引)初表谓嵩曰:“今天下大乱,未知所定,曹公拥天子都许,君为我观其衅。”嵩对曰:“圣达节,次守节。嵩,守节者也。夫事君为君,君臣名定,以死守之;今策名委质,唯将军所命,虽赴汤蹈火,死无辞也。以嵩观之,曹公至明,必济天下。将军能上顺天子,下归曹公,必享百世之利,楚国实受其佑,使嵩可也;设计未定,嵩使京师,天子假嵩一官,则天子之臣,而将军之故吏耳……。”[典故]鼂错(西元前200~前154)为西汉颍川(地约当今河南省中部及南部等地)人,文帝时,奉命记录和整理已失传的《尚书》,後屡屡升迁,调任为太子家令。由於他学识丰富,被人称为“智囊”。太子(景帝)即位後,更升任为御史大夫,常上疏建言,景帝几乎没有不接受的。後来他倡议削诸侯封地,让各诸侯王怀恨在心,当景帝果真采用其议,削夺诸侯王封地时,吴、楚等七个诸侯国便举兵叛变,要求皇帝诛杀鼂错,形成西汉史上著名的“七国之乱”。景帝为平息内乱,於是答应诸侯王的要求,牺牲了鼂错。鼂错虽然含怨而终,但他所提出的种种建议,对景帝都有极大的影响力。例如他曾对边塞的守备提出建议,主张应用鼓励的方式激励将士保卫疆土,他说:“对於能固守城池及战胜敌人者,要给予爵位以示奖赏;对於能攻陷敌方城池者,要赠予所得的财货以增加他的财富与权势。唯有如此,才能使将士们甘愿冒着生命的危险,不顾生死的为国效忠。”後来“赴汤蹈火”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奋不顾身,不避艰险。但也有学者以为,“赴汤蹈火”一语应源自《傅子》。据载,东汉末年豪强四起,刘表占领了荆州,有一次他派部下韩嵩前去刺探曹操的虚实。韩嵩对刘表说:“虽赴汤蹈火,死无辞也。”表示在君臣的名分下,他一定会坚守节操,为达使命而不顾艰难危险。这里的“赴汤蹈火”,意思同样是奋不顾身,不避艰险,与〈鼂错传〉中的“赴汤火”并无差别。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一书,生动地刻画了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也于事无补的方鸿渐。所以,主人公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方鸿渐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在读此名著时,我不由得萌生了对人生、对现在人命运的思考。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带着无奈的心情,他又走进了婚姻,家庭,事业的围城中。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活泼可爱的唐晓芙,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了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造就了一场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踏上留学之路,混荡了几年以后,也并没有拿到一张文凭。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的博士学位证书交差。因为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却绝非一方净,清高孤傲但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那就是一座自卑的围城。但其实,这大可不必,因为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么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但是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围城》中有许多富有哲理性的句子,发人深思。当我读到“没有梦想,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作品”时,就会想到“人生没有梦想,何必活着。”人生如黑夜行船,志向就是前进中最亮的航标灯,有了它,你才会乘风破浪的前进,而不至于被狂风巨浪吞没;人生如攀登险峰,志向则是险峰上的至高点,有了它在顶峰闪光,你才不会留恋半山腰的奇花异草而停止攀登的步伐。诚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雄壮当属志在四方的人,“一览纵山小”的豪迈当属志在高处的人。如同在荆棘丛生的野外跋涉的人生,每走一步都是那样艰难。胸无大志者会退缩,而心存大志者会义无反顾地大步向前走,明知前方荆棘遍地,明知前方野兽出没,他仍充满希望,勇敢的划出生命之舟。
不经历饥肠辘辘的痛楚,你便不知道一粒米的珍贵;不曾尝过无依无靠的滋味,听不到冷嘲热讽的话语;看不到不屑一顾的冰脸,你无法塑造坚强刚毅的性格。“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个人如果身体上不怕劳累,心理上不怕折磨,事业中不怕起伏,奋斗中不怕艰险,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成功呢?“苦尽甘来”说的就是其中的道理。在生活中,在事业上,在人生的旅途中,但凡成功者,谁不是先吃“苦”,然后才会获得“甜”的?所以能吃“苦”就是一种资本,一种保证今后能够得到甜的资本。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成语胸无大志:心里没有远大志向。如: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36章:“至于回、革等人,实系凡庸之辈,胸无大志,三年来观望风色,动摇不前。”又如:胸无大志的人必会有近忧的。
成语格格不入:格格不入[gé gé bù rù],意指比喻抵触阻隔而不相合。语本宋·陆九渊〈与徐子宜书〉其二。[源]宋·陆九渊〈与徐子宜书〉其二(据《象山全集·卷五》引)婺女之行道经上饶,往往闻说其守令无状,与临川大不相远。既而,闻景明劾罢上饶、南康二守,方喜今时监司乃能有此,差强人意。刘文潜作漕江西,光前绝後,至其帅湖、广,乃远不如在江西时,人才之难如此。某人始至,人甚望之。旧闻先兄称其议论,意其必不碌碌,乃大不然。明不足以得事之实,而奸黠得以肆其巧;公不足以遂其所知,而权势得以为之制。自用之果,反害正理。正士见疑,忠言不入,护吏而疾民,阳若不任吏而实阴为所卖。奸猾之谋,无不得逞;贿赂所在,无不如志。闻有一二行遣,形若治吏而伪文诡辞、谄顺乞怜者,皆可回其意。下人转移其事,如转户枢,胥辈窥之,审玩之熟,为日久矣。所欲为者,如取如携,不见有毫发畏惮之意。惟其正论诚意,则扞格而不入,乃以此自谓其明且公也。[典故]“格格不入”原作“扞格不入”。陆九渊(西元1139~1192),字子静,南宋抚州金谿人。为乾道进士,南宋思想家、教育家,於象山结茅讲学,学者称象山先生。曾任靖安县主簿、国子正,官至奉议郎知荆门军。陆九渊创“心学”,提出“心即是理”的观念,认为“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一切道理均存在自己的心中。“心”和“理”是永恒不变的,且放诸四海皆准,故不论时代古今、东西南北,道德标准都是人心所固有的。其於治学方法上,主张“发明本心”,认为只要悟得本心,不必多读书,“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陆九渊曾与朱熹会鹅湖论辩,意见多处不合。陆九渊的学说後来由明朝的王守仁继承,成为陆王学派。在〈与徐子宜书〉中,陆九渊提到刘文潜在江西作官时,颇有政绩,等他到了湖、广作官,评价就大不如前。陆九渊曾听兄长提起刘文潜,以为他必不是个庸碌之辈,後来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他认为刘文潜在满足自己的私慾上,无所不取,丝毫没有畏惧;但是论到诚意正心等道德修养时,就显得抵触而不能相合,并以此自谓为光明公正。後来“格格不入”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抵触阻隔而不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