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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读后感6篇300、400、500、600、7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6 04:03:44作者:百科知识库

《丛林故事》读后感6篇300、400、500、600、700字

本文整理了读《丛林故事》有感、丛林故事读后感(293字)等300字、400字、500字、600字、700字左右的精选读后感6篇,供您参阅。

丛林故事读后感_293字

《丛林故事》讲述的是“狼孩”毛克利和几种不同动物的故事。作品塑造了机智勇敢的“狼孩”毛克利,憨厚的棕熊伯鲁,机敏的黑豹巴希拉,乐于助人的卡阿,忠诚的灰狼兄弟等诸多个性鲜明的形象,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难忘。

毛克利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收到老虎邪汉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渐渐地,他长成了一个勇武而聪慧的少年。狼族领袖阿克拉、狼妈妈、狼兄弟、巴希拉、伯鲁、卡阿等,都是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们在毛克利周围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交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规矩”。从此毛克利可以在林中自由的行走。

成语引人入胜:引人入胜[yǐn rén rù shèng],意指引领人进入美丽玄妙的境地。语出晋·郭澄之《郭子》。[源]晋·郭澄之《郭子》(据《北堂书钞·卷一四八·酒食部》引)王佛大叹曰:“三日不饮酒,觉行神不复和亲也。酒自引人入胜地耳。” 另可参考: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典故]魏晋时代是政治上的黑暗期。东汉末年,政治腐败黑暗,各方豪强据地相争,社会遭到严重的摧残。到了三国魏正始年间,司马氏与曹魏的争权,再度形成一个恐怖的政治局面,士族名士无可避免的陷入这场斗争当中。身处如此黑暗的政治环境,每个人都有死生无常、祸福难测的无力感,导致了一种消极遁世的生命态度,於是纵情於酒池,用酩酊大醉换取短暂的逃避。王佛大,即王忱,亦为东晋名士之一。据《晋书·卷七五·王湛列传》中所载,王忱在二十岁左右名声就已经很大,他的舅舅范宁曾称赞他说:“风流隽望,真後来之秀。”他亦自负不凡,恃气傲物,性格放任旷达而不拘小节。但也正因他的不凡,更能体认到乱世中的无奈,所以与当时其他许多名士一样,也是极好饮酒,常常一连醉个数月,有时还会光着身子在街上游荡。晋·郭澄之《郭子》记王忱言:“三日不饮酒,觉行神不复和亲也。”也就是说,若有三天没喝酒,就觉得形骸不受心神的控制,他必须藉着酒才能把自己引领到一种玄妙的境地,喝得烂醉时反而能得到物我两忘的解放,才能忘却所有的不满,抛掉形骸的束缚,真正任心性所为而放纵不羁,故又云:“酒自引人入胜地耳。”後来“引人入胜”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指引领人进入美丽玄妙的境地……

成语不拘小节:拘:拘泥。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如:《后汉书·虞延传》:“性敦朴,不拘小节。”又如:此人廓达之才,不拘小节。——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十八回

丛林故事读后感_308字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一个小婴儿莫格里被印度西奥尼山丛林狼群收养的故事。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弟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还有他的老师棕熊巴户,勇猛智慧的黑豹巴希拉正直的狼群头领阿克拉足智多谋的蟒蛇卡阿等等的动物教会了他丛林的生存法则,凭着丛林中的朋友帮助和自身的天赋和野兽和平共处,也交了好多朋友和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很幸福,如果可以我也想去丛林里探险一次,不过在那之前我还必须要学会一些丛林生存的本事,比如,如何和他们交流,如何与它们一起和平共处,一起在树上吃果子,一起去小溪边钓鱼……

所以我也要多用功学习,不会玩的太开心而忘了自己的本职,我还要变得懂得面对老虎时不慌张要镇静这样的应急措施。

成语惊心动魄: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如:南朝·梁·钟嵘《诗品》卷上:“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又如:只听跑上几个人去,把椤子往地下一摔,霍绰的一声,惊心动魄。——清·刘鹗《老残游记》第十六回

成语足智多谋:足:充实,足够;智:聪明、智慧;谋:计谋。富有智慧,善于谋划。形容人善于料事和用计。如:元·无名氏《连环计》第一折:“此人足智多谋,可与共事。”又如:足智多谋之士,能征惯战之将,何止一二千人。——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

丛林故事读后感_454字

每当太阳在世界的西山头宣告休息,留下最后一点余光。在丛林里打猎的一家人总要在门前点上一把通明的焰火,然后围坐火前说笑着,谈论着一天的收获。正当人们准备回到草房子里躺下时,突然……

一只断了腿的大老虎闯进了他们的营地,父亲拿着火把去驱赶老虎,可他们的一个男娃娃却被吓跑了。

男娃娃在丛林里迷了路,他看见一个窄小的洞口有一些许亮光。于是,他慢慢的走了进去。洞里的狼爸爸、狼妈妈看着那个男孩,就连小狼们都停下了喝奶,也望着他。

狼爸爸和狼妈妈觉得这个娃娃长得真可爱,就收留了他。第二天夜晚,正好是每周都有的狼族会议,狼爸爸和狼妈妈带着狼孩子和那个小男孩去了会议场。就在一头黑豹和一只大熊的帮助下,他,成为了狼族的一员,并学会了说动物语言。不久,他遇到了那只闯进他父母营地的老虎,并杀了它,因为老虎想赶小男孩出狼群。

过了很久,他在丛林里遇见了一个来森林探险的女孩,他们相处得非常快乐,不久便相爱了。

故事是不是很吸引人呢,如果你也跟我一样喜欢这本书的话,你也去买一本吧,你一定会悟出许多道理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_491字

在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精彩,语言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5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了莫格利因种种原因被狼群捡去,养大。养大后被老虎大可汗发现,并被它追杀。最后,借水牛群之力把大可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班达洛族猴子是一群很坏的猴子,她们只会一味地空谈,从不会去实践,就算实践了,它们过两三天就会忘记,而且它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可它们却每天都在聊得天花乱坠,我现在都同情它们的愚不可及了。

我看完这本书,不仅联想起之前看的电影《奇幻森林》,它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可《奇幻森林》里,大可汗是被火烧死的,《丛林故事》里,大可汗是被水牛踩死的;《奇幻森林》里的主人公叫毛克利,《丛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莫格利;《奇幻森林》里是巴鲁和巴基拉救了毛克利……诸如此类的不同还有很多,但《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相同啊!我觉得《奇幻森林》剧情会精彩一点,因为这里面毛克利的智慧显得多一点,各个人物的个性也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部书都是风靡世界的大作。

我真心推荐《丛林故事》这本书。

成语天花乱坠:天花乱坠[tiān huā luàn zhuì],意指“天花乱坠”之“花”,典源作“华”。“华”同“花”。传说佛祖讲经说法,感动了天神,把各色香花从空中纷纷撒下。典出《心地观经·卷一·序品偈》。後亦用“天花乱坠”形容说话动听,但多浮夸不切实际。[源]《心地观经·卷一·序品偈》今者三界大导师,座上跏趺入三昧,独处凝然空寂舍,身心不动如须弥。世间一切梵天魔,莫能警觉如来定,此界他方凡圣众,悉知调御住於禅。广设无边微妙供,奉献能仁最胜德,六欲诸天来供养,天华乱坠遍虚空。十善报应无价香,变化香云百宝色,遍覆人天无量众,雨杂妙宝献如来。香气 氲三宝前,百千妓乐临空界,不鼓自鸣成妙曲,供养人中两足尊。宋·张敦颐《六朝事迹编类·卷上·楼台门第四·雨花台》梁武帝时,有云光法师讲经于此,感得天雨赐花,天厨献食,荆公有诗云:“盘互长干有绝陉、并包佳丽入江亭,新霜浦漵绵绵静,薄晚林峦往往青。”杨无为有诗云:“空书来震旦,康乐造渊微。贝叶深山译,曼花半夜飞。香清虽透笔,蕊散不沾衣。旧社白莲老,远公应望归。” 宋·吕祖谦《诗律武库·卷一〇·释学门·讲经天花坠》梁僧法云,其母初生云时,忽见云气满室,光色莹彻,因名法云,及出家後更不易。梁武帝重佛,尤敬於云。云与志公相善,志亦重云,号为大我法师。云常讲经次,有天花散坠,大众咸睹,叹异非常,故坡〈次参寥放鱼诗〉云:“法师说法临泗水,无数天花堕麈尾。”用云故事也。[典故]佛教传说,佛祖讲经说法时,感动了六欲诸天神,纷纷撒下各色的香花,以表赞叹。在《心地观经·卷一·序品偈》即有记载:“六欲诸天来供养,天华乱坠遍虚空。”另外,在宋朝张敦颐的《六朝事迹编类·卷上·楼台门第四·雨花台》及吕祖谦的《诗律武库·卷一〇·释学门·讲经天花坠》记载一个故事:在南北朝梁武帝时,有位云光法师,道行高妙,讲经感动了上天,各色香花纷纷落下。後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天华乱坠”,用来形容说话动听。後世多作“天花乱坠”,改“华”为“花”,也用来形容浮华不实的言词。

成语诸如此类:诸:众多;此:这,这样。象这类的各种事物。如:《晋书·刘颂传》:“诸如此类 ,亦不得已已。”又如:书法、绘画、吟诗,诸如此类,他无一不会。

丛林故事读后感_608字

《丛林故事》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已经读好几遍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被狼群收养,并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巨蟒卡的帮助下长大成人,最后回到人类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共分8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毛格利的朋友和敌人,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讲的是婴儿毛格利和父母走散了,他被老虎希尔汗当成猎物追到了狼洞,被狼夫妇搭救,赶走了老虎。黑豹巴格西拉用一头牛的代价得到狼群的认可,狼夫妇收养了毛格利,毛格利就是小青蛙的意思,是狼妈妈给她起的名字,从此他就在丛林里过着自由快乐的狼孩生活。十几年以后他长大了,可狼首领阿凯拉老了,不能保护毛格利了,这时候老虎希尔汗又要来吃毛格利,毛格利用人类的火种救了狼首领和自己。

后面的几个故事讲了毛格利勇敢斗争的事,他和朋友一起最终除掉了老虎,回到了人类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住在儿童寄养所里,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1907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一般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乐,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毛格利,喜欢这群狼!

成语回味无穷:回味:指吃过东西以后的余味。比喻回想某一事物,越想越觉得有意思。如:宋·王禹偁《橄榄》诗:“良久有回味,始觉甘如饴。”又如:这篇文章含义深刻,使人回味无穷。

成语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泛指人的各种不同的感情。如:《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虽是海外之邦,不过言语不同,衣服有异,那喜怒哀乐的人情,原是一样的。——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三十一回

丛林故事读后感_744字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黑豹与狼群给迷住了,心想这肯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于是,我立马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这书主要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莫格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长成了一个勇武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西啦,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生动的原因是因为他将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的语言。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写法,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害怕火,所以将火称之为红花。丛林动物,在这里被他称为了丛林居民。他还编写了很多属于动物的谚语,比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再打明天的猎”,“蜜吃完了,空蜂巢应该抛下了”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觉得主人公莫格里作为一个人能与动物这样相处令我十分惊讶,但其实他对人类的感情,也远远不如大自然,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也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而是一个与动物一般的,在大自然生活的人类,他可以在丛林之间自由的闯荡,他可以在藤条上,随意的荡来荡去。因为他这般自由,所以才会有了后面的勇敢事迹。这样的生活令谁不羡慕呢?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更读出了勇敢、坚持的可贵。我们一定要像主人公莫格里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

成语迫不及待:迫:紧急。急迫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情急切。如: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六回:“且系酒后游戏,该仙子何以迫不急待。”又如:他迫不及待地推开门,走进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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