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又改造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建立了高度关联和深刻认同。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5 23:01:19作者:百科知识库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A、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答案:B
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