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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更新时间:2023-02-05 20:28:31作者:百科知识库

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本文标签:知识题库  公务员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