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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更新时间:2023-02-05 17:33:33作者:百科知识库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A、有言在先,可以免责

B、不论有无告示,均不可免责

C、如果丁先生注意到此告示,则酒店可以免责

D、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旅客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答案:B

解析:店堂告示属于单方免责条款,不能说明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因而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告示内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始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有如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文标签:知识题库  公务员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