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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更新时间:2023-02-03 12:51:29作者:百科

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委托起草,并经有关国际组织审定,于1980年3月5日公布的一项保护世界生物资源的纲领性文件。

起草背景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世界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对自然资源的需要量越来越大。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往往只考虑眼前利益,不顾自然生态条件,使自然资源不断地遭到破坏或趋于枯竭。比如土地资源,世界上适宜于发展农业的土地只占土地总面积的11%左右。目前世界最好的耕地约为1400万平方公里,可是由于水土流失、沙漠化以及城市建设大量占用农田,使土地资源日趋减少。干旱地带每年有 6万平方公里土地在退化。发达国家城市的扩建每年至少占用 0.3万平方公里最好的耕地。据估计,沙漠化按目前的速度发展下去,再过20年,全世界将有1/3的耕地遭到破坏,这对人类的生存是个严重威胁。又如热带森林,对调节全球气候起着重要作用,由于滥采滥伐,预计到20世纪末将减少一半。这不仅会造成全球性气候失调,而且会加剧水土流失。据估计,世界每年流失的土壤量以百亿吨计,导致许多河流、水库和灌溉工程淤积,水库寿命缩减,同时造成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由于原生环境的消失和环境污染,目前世界上正面临植物和动物遗传资源减少的严重问题。估计有25000种植物和 1000多种脊椎动物及其亚种濒临绝种的危险。若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预计到2000年,约有50万至100万种物种消失,占地球上现有物种的15~20%。大量物种灭绝,对人类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起草经过

地球资源是整个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基础。为了防止资源的继续退化和耗竭,唤起各国政府和广大人民的重视,1975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IUCN)、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提出编纂《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的题目和结构,并委托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起草,经过反复磋商,写成《大纲》的初稿,提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审议,经过修改后,于1980年3月5日在包括北京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首都同时公布。

基本内容

《大纲》既是一个知识性纲领,又是一个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的行动指南。基本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保护自然资源的目标,主要有三个:

(1)保持基本的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

(2)保存遗传的多样性,即保存世界上有机体遗传物质种类的多样性;

(3)保证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永续利用(特别是渔场、野生生物、森林和牧场)。《大纲》还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必要条件。

第二部分是建议各国采取的行动。《大纲》要求必须改变目前开发和保护脱节的做法,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开发的目的是为取得社会和经济福利,保护的目的则是保证地球资源能够永续开发利用,并支持所有生物生存的能力,两者是一致的。各国在制订开发政策以及贯彻执行的每一个过程,要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制订能促进资源再循环利用的环境政策和保证资源永续利用的自然保护政策。

第三部分是要求采取国际行动。《大纲》指出许多生物资源是共有的,保护某些生物资源往往不是一个国家的事。一个国家的生物资源可能受到另一个国家开发活动的影响,所以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地保护。比如热带森林的保护,干旱地区土地的合理利用,公海、大气和南极等全人类共有资源和财富的利用,国际性江河和海洋的保护,以及在全球设立遗传资源保护区等等,都应制定国际公约和开展国际合作。

《大纲》发表以后,引起全世界的广泛重视。许多国家按照《大纲》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制定了本国的保护资源的法规和措施,以防止资源的不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