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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污染

更新时间:2023-02-03 10:53:39作者:百科

道路交通污染

汽车、电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运行时排放废气、产生噪声和振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大、中城市中的主要干道的交通污染最为严重。

废气污染

机动车辆排放废气,其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铅、苯并(a)芘(致癌物),车辆刹车蹄片和轮胎摩损产生石棉尘、橡胶尘等,都会造成大气污染。

在静风的条件下,机动车辆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阳光照射下会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二次污染物,即形成光化学烟雾。1940年的洛杉矶烟雾,就是由于汽车排放的废气在洛杉矶盆地上空积聚不散,经过日光中紫外光的作用,生成臭氧和过氧乙酰硝酸酯等而形成的。光化学烟雾刺激人的眼睛和上呼吸道,可引起眼睛红肿和喉炎,严重时可导致视力下降、哮喘以及其他疾病。机动车辆排放的污染物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而且还会破坏生态平衡,在一些机动车辆拥有量多的国家,已经成为一种公害。世界各国都制定汽车排放标准以限制汽车排放污染物。

噪声污染

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机动车辆的发动机、嗽叭和排气装置,以及车轮与路面间的摩擦都会产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具有声源流动性大、影响面广和声量起伏悬殊的特点。在高速公路上,汽车昼夜高速行驶,交通量又大,产生的噪声干扰特别严重。

噪声的强度用声级表示,单位为分贝(dB)。声级为30~40分贝是比较安静的正常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分贝以上就会造成心烦意乱,精神紧张,影响工作;在90分贝以上,人们就难以忍受,长期处在这种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导致其他疾病。距离主要干道5米处的交通噪声,通常高于70分贝,属于吵闹范围。交通噪声防治主要是控制噪声源(如给车辆安装消声设备)和采取各种隔声设备。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控制噪声污染的法规。

振动污染

机动车辆由于发动机的运转,路面造成的颠簸,以及外力作用(如制动),不断产生振动。道路交通产生的振动往往同路基、路面结构,道路的平整度,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载重量等直接有关。

振动不仅损害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更主要的是影响人体的健康。振动对人体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振动的强度(用加速度的有效值来计量),此外还取决于频率(人对频率为4~8赫的振动最敏感)和暴露时间。振动给予人的影响按受到振动的强度和持续时间,大致有四种情况:

(1)“感觉阈”,人体刚能感受到振动的信息,多数人可以容忍;

(2)“不舒适阈”,人体产生不适反应,但对生理并无影响;

(3)“疲劳阈”,人对振动不仅有心理反应,而且有生理反应,导致精神疲乏,注意力分散,工作效率下降,但振动停止后,这些生理影响可以恢复;

(4)“极限阈”,振动对人不仅有心理的、生理的影响,而且还有病理性损伤,使感受器官和神经系统产生永久性病变。

为了限制机动车辆产生的振动强度,日本规定有道路交通环境振动标准。

参考书目
  1. E.D.Ward,B.Magarb, Environmental Noise Control,John Wiley & Son's,Inc.,New York,1975.
  2. 陈绎勤著:《噪声与振动控制》,中国铁道出版社,北京,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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