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公债

更新时间:2023-02-03 20:19:40作者:百科

公债

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运用国家信用方式,向国内外投资者所借的债务。按债务主体分为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公债。一般情况下,公债通常指国家公债。

起源

公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而以发行公债券形式举借的公债,则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热那亚和威尼斯。举借公债曾是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原始积累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政府借债抵补额外开支,最终提高税收,使公债成为税收预征,进而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中国的内债起源于清朝光绪二十年(1894)的“息借商款”,而正式发行国内公债券,是光绪二十四年发行的昭信股票。外债始于清朝同治四年(1865)清政府向英格兰银行的借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既有计划地发行对内公债,同时也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利用外债。

形式特征

公债作为特定的财政收入组织形式的特征是:

(1)自愿性,即举借公债应建立在投资者自愿承受的基础上;

(2)有偿性,即通过举借公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按期偿还,并向投资者支付规定的利息;

(3)灵活性,即公债发行与否及其发行量,一般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灵活地加以确定。

公债与银行信用

两者的共性在于同为信用筹资形式,都是以保证约期归还和支付利息为资金让渡条件的筹集资金的方式。区别是:

(1)主体不同。公债是以政府为债务人发生的信用关系。银行信用则是以银行为信用的中介人所发生的信用关系。

(2)表现形式不同。公债主要是以发行政府债券以及向外国借款的形式募集财政资金,银行信用则主要是采取吸收存款的方式集聚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或间歇资金。

(3)目的不同。政府举借公债的目的在于取得财政资金,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而银行作为企业,是以存贷款为主的信用和经营活动。

(4)稳定性程度不同。公债大都约定偿还期限,而且不到期投资者不能自由向政府要求兑现。银行存款有很大一部分具有活期性质,存款人可以随时提取使用。

(5)资金运动方式不同。公债的举借与偿还都是与国家或地方预算资金的收支运动融为一体的,而银行信用表现为以银行为中介的周转性资金运动。

参考文章

  • 公债券的由来理财常识
本文标签:公债  gongzhai  
上一篇:先征后购
下一篇:乌尔都语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