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3-22 01:15:21作者:百科
[拼音]:Deguo fengjian lingdizhi jingji
[外文]:seignoril economy in Germany
中世纪德国封建领主占有土地奴役农奴和依附农民的经济形式。
产生和发展德国的封建领地制早在 9世纪的东法兰克王国时期就已出现。君主把土地连同土地上的农民作为采邑赐给大贵族,世俗的和教会的大贵族又把土地封赠给小贵族而形成骑士领地。封臣对封君则有为封君出兵打仗的义务。大小贵族共同统治和剥削领地上的农民。由于战争、负债和饥馑,许多自由农民被迫陷入各种封建依附关系,成为领有份地的农奴或依附农(依附关系较农奴稍轻)。他们定期和按一定数量给领主缴纳贡赋并服劳役,领主完全依赖农民的赋役生活。同西欧其他地区比较,德意志地区封建化的进程比较缓慢,而且各地区不平衡。生活在马尔克中的自由农民顽强抵抗农奴化。到11~12世纪,封建化过程才加速进行。村社的公有地和农民份地逐渐被封建贵族所兼并,有时整个村社都从属于一个封建主。封建领地转化成为世袭地产,农民则成为世袭依附农或农奴。这种情况在西德意志和西北德意志尤甚。德国的封建化过程在12世纪基本完成。
德国早期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组织形式是劳役田庄。领主的田庄和自有地坐落于劳役田庄中心,自有地由领主仆役经营,田庄则佃租给农民耕种,农民附着于土地,缴纳地租和服劳役。数目不等的依附田庄围绕着领主田庄,穿插于许多村落之中,领主管家监管农民的劳役和交纳贡赋。11世纪前,德国的封建领地尚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它扩大了领地内的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同工商业的社会分工。12世纪以后,封建领主越来越多地变成单纯的地租收取者,封建领地制经济的寄生性日增,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12~13世纪,农民以大量逃亡和抗租的形式进行反抗,迫使领主作出一点让步。领主把土地作为世袭地租佃给农民,并根据固定租金收租,同时撤销了管家职务,劳役田庄制随之解体(北德意志最为明显)。在中世纪晚期,14~16世纪,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领主的贪欲激增。在西德意志和南德意志,领主们竭力把农奴制扩大到依附农身上,把自由农民统统变成依附农,终于导致在这些地区爆发了农民战争。
容克和容克庄园16世纪以来,在东德意志,特别是易北河以东的普鲁士邦所属各地区,形成一种特殊的封建领地制经济──领主庄园制,每个庄园都由某个有骑士封号的贵族(俗称容克)统治着。容克一词系由“Jungherr”(青年贵族)转音而来,他们是征服这一地区并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贵族的后代。骑士贵族曾以“创业者”的身份从君主那里获得领地和权力。领地划成一块块耕地,耕地又分成大小相等、带有一小块院子和菜园的农民圃地,由抽签法分配给来自西德意志、萨克森、弗里斯兰的移民。移民则负担有限的、固定的代役租和劳役,人身是自由的。领主的自有地介入其间。自14世纪起这种情况开始变化,容克取得大量超经济强制的权力,如领主裁判权,农民被规定不得离开土地迁往他处。15世纪,容克开始系统地驱逐农民,兼并土地。在德国农民战争失败不到一百年间,易北河以东地区,几乎所有农民都已陷入一种“继承性的隶属关系”,成了农奴,出现了规模巨大的容克庄园。在这类典型的庄园中,容克既是地主又是农奴主,既是军事首领又有裁判权和警察权,集立法、司法、执法于一身,成为具有全权的乡村统治者。农民中的最低层是茅屋农,只有一小块园地;其次是小农,保有很少一点非正式圃地;稍好一些的是“有能力使用耕畜”的农民。所有农民,包括其家庭成员,实际上都是奴隶式的农奴,他们为容克提供无限度的劳役和贡赋。容克庄园经济的特点是,容克本人是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和经营者,主要产品是谷物以及木材,是为市场而生产。容克庄园既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又是独立的政治单位,成为“邦中之邦”。
解体18世纪末19世纪初,无论是西德意志盛行的封建领地制经济,还是东德意志盛行的领主庄园制经济,都迅速解体。拿破仓入侵普鲁士的战争、1807年开始的普鲁士农奴制改革和工业化的开始,都沉重地打击了封建领主阶级。西部的封建领地开始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大地产,东部的封建庄园则缓慢地转化为容克式的资本主义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