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14:25:26作者:百科
[拼音]:Ge Guo Yihui Lianmeng
[外文]:Inter-Parliamentary Union
各国议会议员组织的国际政治团体。由英、法两国议会议员发起,于1889年6月在巴黎创立。原名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会议,1899年改称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922年改为现名。成员是各国议会议员组成的议员团。至1989年4月,有110个国家(地区)的议员团和 l个联系成员加入。主要机构有:
(1)大会:由各成员国派出议员代表团参加,讨论重大国际问题,并通过有关决议。原为每年l届,1984年起改为每年2届。下设 5个委员会协助工作,就大会交与审议的问题拟出报告和决议草案。委员会为:政治问题、国际安全和裁军委员会(第一委员会);议会、司法和人权问题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经济、社会委员会(第三委员会);非自治领土和种族问题委员会(第四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环境委员会(第五委员会)。
(2)理事会:由每个议员代表团派 2名代表组成,负责决定和指导联盟的活动。主席由理事会选出。
(3)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联盟的行政工作,主席由理事会主席担任,13名成员中至少有10名由理事会理事中选出。
(4)秘书处:执行机构,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5)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行政上享有自主权的咨询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机关刊物有《各国议会联盟公报》等。
联盟的宗旨:加强各国议会议员的团结,增进各国议员之间的个人接触,采取共同行动以加强和发展各国的代议制,特别是支持联合国的各项宗旨,从而全面地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该组织的主要活动是:对适合由议会采取行动解决的国际问题进行调查,探讨解决办法,并就发展代议制、提高议会的作用和权威提出建议。
70年代以来,联盟讨论的主要议题有和平共处、裁军、中东问题、东南亚问题、欧洲安全、南部非洲问题、国际恐怖主义、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新秩序等。联盟作为各国议会议员讨论世界事务的论坛,在国际和平与合作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第二联大”之称。中国于1984年加入各国议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