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8 07:36:24作者:百科知识库
桃山区,以境内桃山得名。
中华民国时期,属勃利县管辖,初隶南乡,后改隶小五站镇。
民国十九年(1931年)东北沦陷后,隶属十一甲。
民国二十六年(1938年)日本侵略者强占民地,设立桃山开拓点。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勃利县第五区管辖。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桃山区划归新增设的七台河区。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改为第十二区。
1955年5月,复改为七台河区。
1956年3月,撤七台河区划乡,隶属七台河乡管辖。
1958年9月,并入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划归七台河矿区公社管辖。
1960年3月,改隶七台河镇公社。
1965年2月,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
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同年5月,设立市属桃山街道。
1973年6月,并入红旗公社。
1978年9月,七台河市政府自北山迁至桃南(今桃山区)。
1981年10月,桃山区复设桃山街道。
1984年1月20日,黑龙江省省政府批准,设立桃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