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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津市的历史沿革

更新时间:2023-02-08 07:27:23作者:百科知识库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的历史沿革 津市居澧水尾闾,素为湘北名埠,九澧门户。到明正德九年(1514年),“津市”始见经传,意谓“傍津设市”。未久,津市成为澧州七镇之一。

明嘉靖年间,疏浚虎渡河,荆江南浸,泄于市区东侧六冢口(今小渡口),西水与北水顶托日剧,泥沙沉淀亦甚,市区三洲逐渐扩延,虎渡河遂成为津市通往湖北沙市、宜昌诸地的捷径孔道。至此,东西南北舟楫畅通,形成湘北水运的枢纽,入境商旅及移民随之增多。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文学家袁中道著《澧游记》,称津市“已是千户之聚”,时有布匹、南货、山货土产、饮食服务等商业店铺250家。明代中叶,土地兼并日烈,不堪忍受赋税与徭役之苦而?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1/24448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黄壤胂绫尘呐┟瘢追琢髀浣蚴校嬷吹母髦旨际鹾图家眨蛊渖饺找嫣岣摺?/p>

从15世纪中叶到18世纪后期,漫漫300余年,市区或曰村,或曰镇,或曰里,未派官员管理,始终处于自治状态,形成比较松散的社会环境,又因水运称便,易于集散,因此,凡有诸如战争之类的社会大动荡,遁此避难者蜂拥而至,到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已至“市长数里,约万余户”,因“人?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489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邮路薄保耙萍紊窖布焖咀ご恕保蚴薪ㄖ我潦肌5角宄幸叮星涨鞣比伲棒遏狄霞碳衷普椋笄Ю铮堆掏蚧А保殉晌吧倘擞捣V保爸燎宄┠辏跷髂虾拖嫖魃交酢⒈鹾灯翟诖思ⅲ贾鲁鞘蟹⒂阈庇诹魍煊颍蚴兴斐晌娑醣呔澈途佩⒘饔虻闹行?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80694.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商埠。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境内常住人口1500户,暂住人口1410户,拥有各类店铺723家。

民国初年,津市人口逾2万人,“九省杂处”,构成与众迥异的独特天地。其间问世的商会,其头面人物多系商界腰缠万贯的大户,且与政界、军界显要联袂,不仅是维护商界利益的集团,也是左右津市局势的显赫势力。此时的津市商界不但在湘鄂边境地区和九澧一带独占鳌头,并在全省颇富声誉,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民国24年(1935年)《湖南实验杂志》载述,当时津市境内经营棉花的商家数十户,集散的棉花有25万担,营业额3000万元(法币),占全省销量43万担的55.7%,省会长沙棉花和棉纱价格皆由“津帮”商人定夺。津市亦为湖南省最大的桐油市场之一,全省年产桐油55万担,津市每年要集散10万担~13万担。

抗日战争期间,武汉、沙市相继沦陷,长江中下游及洞庭湖水域布雷御敌,津市尚且偏安一隅,由

是成为沦陷区移民歇身之地,人口即达10万余众,街巷人沸,郊野暴满,各路人马遂挂条竖旗,开店设坊,商务远比益阳市和湖北沙市鼎盛。据民国31年(1942年)统计,埠内有药铺36家、茶馆300余家、旅社和酒店76家、饭铺53家、熟食业25家、剧场5所,小商贩1000多户,商家3300户,为民国24年(1935年)的3.5倍。日本投降后,外地商家纷纷返回故里,而苛捐杂税日增愈甚,民国35年(1946年)税额比先年猛增14倍。同时,驻津国民党部队明摊暗抢,不堪忍受的商家携妻挈子迁徙异地,于是商务清淡,市面萧条,一度畸形繁荣的市场,如过眼烟云,飘然逝去。至民国36年(1947年),仅有商户500余家,为战时的1/7。

1949年7月23日,津市和平解放,8月3日,南下工作团抵津,成立中共津市市委会和津市市人民政府。

1949年11月26日,根据中央政务院关于人口不足5万人不设市的规定,常德行署决定改津市市为县辖市;1950年1月17日,湖南省临时人民政府决定津市市直接由澧县人民政府设区管理;时隔7个月,即同年7月12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又改津市市为地辖市,由常德行署领导;1952年9月10日,常德专署根据政务院新颁《关于调整紧缩编制的决定》,将津市市撤销,归并澧县管辖,由澧县人民政府在津市设县属区政府,随后,又改津市市人民政府为津市镇人民政府;事隔一年后,湖南省人民政府于1953年9月2日,又传中央电示,“津市镇为澧水流域的重要商镇,为便于该地区经济发展,经核定改为省辖市,授权常德地区行政专员公署领导。”有鉴如此,津澧又

分治,澧县津市镇又改称为津市市,成为湖南省九个省辖市之一,是津市历史上首次实行“省辖代管”体制。

1958年7月18日,常德地委又发出《关于澧县与津市合并的通知》,规定市委和市人委机关均保持原状,财经独立。至10月7日,又改为“彻底合并”,财经、计划归县统一,市属各个机构,同时受市委、市人委和县级同一机构双重领导;1961年7月24日,又将津市市改隶常德地区行政专员公署领导,津市第四次从澧县析出成为县级市;时隔不到二年,1963年5月29日,省人民委员会又转发国务院文件,撤销津市市,将津市行政区域划归澧县,从7月1日起,津市市改为津市镇,但干部管理、有关会议和工作安排,仍作县一级对待;1979年12月29日,国务院以国发290号文件批复,同意恢复津市市,并由常德地区领导,成为地辖市;1985年,津市郊区扩大;198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再次成为省辖市(县级),实行计划单列,由常德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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