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04:30:57作者:百科
[拼音]:quanrizhi zhongxue zanxing gongzu tiaoli(cao’an)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63年3月23日发布的指导中学教育工作的文件。本条目中简称《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生产劳动、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教师、行政工作、党的工作和其他组织工作等8章,共50条。又称“中学五十条”。主要内容有:
(1)规定了全日制中学教育的任务和培养目标。《条例(草案)》规定:“中等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总则对全日制中学的培养目标,除在德育方面作出了规定外,要求使学生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语文、数学、外国语等课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
(2)规定了教学为主的原则。《条例(草案)》规定:“全日制中学必须以教学为主,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为学生毕业后就业和升学打好必要的文化基础。必须妥善地安排教学、劳动、放假和社会活动的时间,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条例(草案)》规定:全日制高、初中都设置语文、数学、 外国语、政治、 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 体育、 劳动等课程。此外,初中还设生产知识、音乐、图画等课程;高中为更好地适应高等学校的需要,发展学生的志趣和才能,可以根据师资、设备等条件,酌设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制图、历史文选、逻辑等选修课程,三年级学生可以任选一门或两门。选修课程不进行考试。
(3)规定了政治思想工作的要求。要培养中学生的无产阶级革命意志,抵制资产阶级思想和其他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为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打下基础。要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劳动,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升学和参加劳动。特别要加强为农业服务的教育,在需要的时候准备参加农业生产或者农村工作。《条例(草案)》还规定:一学期或者一学年评定一次学生的操行,评定时只写评语,不评等级。
(4)规定了要合理安排生产劳动。《条例(草案)》规定,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主要目的是养成劳动习惯,培养劳动观点,向工农群众学习,克服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观点;同时在劳动过程中学习一定的生产知识和技能,扩大知识领域。《条例(草案)》提出,安排生产劳动应该照顾学生的年龄、性别和身体条件等特点,不要组织学生参加过重的、夜班的、有危险性的或其他有损健康的体力劳动,不要组织劳动竞赛。
(5)规定了体育卫生工作的要求。条例强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努力改善环境卫生,加强疾病防治工作。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视力。《条例(草案)》规定要指定女教师负责管理女生的生活,对她们进行妇女卫生常识教育。《条例(草案)》还规定,要认真办好食堂,加强伙食管理。重视学生的安全,加强安全教育。
(6)规定了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条例(草案)》强调,教师应该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完成教育任务。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好功课,钻研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在思想、行为方面,力求成为学生的表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条例(草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表扬和鼓励优秀教师。对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应该实行教龄津贴制度;少数优秀教师可以超级提升。对年老退休的教师的生活,应该妥善安排。
《条例(草案)》公布后,对促进中国中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曾起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