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17:21:13作者:百科知识库
纯粹经济损失的特征
纯粹经济损失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包括不同的范围。这一歧异的存在,其根源在于纯粹经济损失的特征本身存在一定模糊。但概念总是有其核心地带,正是核心领域的法律特征将不同情形的损害纳入了同一范畴。
第一,纯粹经济损失是不与任何身体或者财产损害相联系而产生的损失,它不涉及对特定当事人特定权利的侵害,也不涉及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人身利益的侵害。但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任何一种实际上范围无限的利益都以几乎无限多样的方式互相连接着。一种损失不与身体或者财产损害相联系,只能是概念上的截取,而不可能是现实世界的实际状况。?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5/315308.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盖兹ナ溃优虼耸ジа训睦丛?丈夫受伤,妻子为看护而失去自己的工作。此类情形下,子女和妻子的损失,在事实层面仍然来源于初始受害人的财产或者人身的损害。显然,这里所切断的是各个民事主体间的财产或者人身联系。也就是说,纯粹经济损失是不因受害人(主张损害赔偿之人)的身体或者财产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因此,虽然父亲的人身受损害,子女因此发生损失,但该损失不因子女的人身受损所致,在此意义上它纯粹金钱上的不利益。
第二,纯粹经济损失是对不同主体间财产和人身权利集合的人为截取,这种人为切断的意义就在于其试图将此类损害纳入一般不予赔偿的范围。因此,截取是与纯粹经济损失一般不赔偿的规则相联系的。其深层的理据在于,如果损失的发生不与受害人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相联系,那么这种损失在多数情况下可能是难以预料、难以控制的,对此予以赔偿可能过度限制社会主体的行动自由,阻碍社会生活的自如运行。这一理据,既根基于对不特定时间、不特定人员之不特定数量之责任的担心,也根基于对社会主体行为自由与生活安宁间的权衡。
第三,纯粹经济损失既是一个由法律学者为了因应法律实践需要而拟制的技术概念,也是历史传统中形成的概念。它的技术精确性往往因历史传统的影响而被模糊化。笔者认为,瑞典法的表述更能清楚地展示纯粹经济损失的事实特征,而德国法的表述则仅仅是德国制定法的现状反映,它虽然表明了那些不与权利或者法益受侵害相联系的损失属于纯粹经济损失,却没有明确反映出纯粹经济损失是不与受害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相联系的损失。换言之,在事实层面,一项非作为权利或者受到保护的利益侵害结果存在的损失也可能仍然和受害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相联系,也仍然可能是纯粹经济损失。
第四,纯粹经济损失是金钱利益上的损失,它不涉及精神上的损害。该等损失可以以金钱数额进行量化,但由于其涉及范围的不确定,在损失的计算上也存在不确定性,其范围常常超出预期。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导致道路阻塞,有人因此误了飞机、错过了商务谈判、医院急救。诸如此类事件可能层出不穷,对其潜在损害的计算也就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