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旅游权利的基本特点

更新时间:2023-02-04 16:42:48作者:百科知识库

旅游权利的基本特点 旅游权利的基本特点

从上述各个文件所强调的旅游权利的重要性、主张的旅游权利条款和关注的旅游权利保障等内容来看,旅游权利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

(1)普遍性

即主张全部社会成员对旅游活动的普遍参与。旅游权利理念倡导全社会所有人都共同享有旅游权利,即旅游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权利。上述各个文件都一再强调所有的社会个体都能够参与旅游活动,并敦促各国政府、企业、机构等为所有人旅游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特别是对那些没有收入的青年人、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旅游权利的实现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求各国政府“制定和实施旨在促进国内和国际旅游和谐发展并促进能为参加旅游的所有人带来益处的娱乐活动的政策,包括“通过更好地分配工作和娱乐时间,建立?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5/31563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透纳颇甓却郊倨谥贫群痛砜菁偃掌冢约疤乇鹱⒁馇嗄辍⒗夏旰筒屑踩说嚷糜问侄危姑扛鋈硕寄懿渭庸诤凸事糜巍保奥糜握吣扇胨歉骷兜娜谭⒄拐撸ǖ胤健⒌厍⒐液凸实模⒗┐笏吆投啾撸ㄍ澜缏糜巫橹谀诘穆糜魏献鳌保ā堵糜?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67723.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权利法案》第3条)等,并且把“社会旅游”作为每个社会为那些没有能力实现旅游权利的公民“所设立的目标”(《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第10条),“应当在公共机构的支持下予以发展”(《全球旅游伦理》第7条)。

(2)平等性

由于旅游活动本身所需要的客观和主观等方面的条件,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旅游一开始并不是人人都能参与的普遍性活动,而只是少数富人和特权阶层的奢侈消费,因此,人的旅游权利是建立在“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基本理念基础上的,将“人人平等”的理念在旅游活动领域进行贯彻和发扬;《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第2条中强调:

“考虑到人类面临的问题??将旅游同工人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一样看待,使得旅游从原来有限富人的活动转变为一种与社会经济生活广泛联系的活动,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而《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则进一步指出:

“能够个人直接地拥有发现与享受地球资源的愿望是人世间所有人都平等享有的权利”,而且,鉴于某些特定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要“鼓励和促进家庭、学生和老年旅游以及为残疾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全球旅游伦理规范》第宁条)。

(3)非功利性

与各国政府和旅游产业界把旅游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手段、注重旅游的经济功能的功利性追求不同,旅游权利理念实际上更加注重旅游的非经济属性——在实现旅游者个体自我价值、提高人的精神修养、促进人的“精神解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论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多么现实、重要,都不会也不可能是各国做出鼓励发展旅游业之决策的唯一标准。度假的权利,公民熟悉自己周围环境的机会,更深刻了解其国民性及把每个人与其同胞联系在一起的凝聚力,文化和民族归属感,这些都是促使每个人通过度假和旅行等方式参加国内和国际旅游的主要原因”(《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第8条)。“在旅游实践中,精神因素比技术和物质因素占有更重要的地位,精神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彻底实现人的自身价值;②不断地推动教育的发展;③各国命运的平等;④本着尊重他人人格和尊严的精神解放人;⑤承认文化属性并尊重各国人民的精神遗产”(《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第2l条)。

(4)利益多元性

即主张所有的旅游利益相关者都能够、也应该通过旅游获得利益。从世界范畴到每一个人类个体,旅游有着不同的作用,各个社会群体/机构/组织等也都能够和应该从旅游中获得利益,这包括国家政府、地方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和每一个人类个体等所有的旅游利益相关者,“平等地分享这些活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利益”(《全球旅游伦理》第5条),即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应该为发展旅游承担一定的成本,并同时能够共享发展旅游所带来的利益。

本文标签: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