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16:04:20作者:百科知识库
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合同承受以存在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在可撤销合同,原则上可成立合同承受。但在合同承受时,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撤销权视为已经抛弃,承受人也不得因承受前的原因主张合同的撤销。
2、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中只能成立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故不能成为承受合同的标的。
3、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
4、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承受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