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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5:35:31作者:百科知识库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理解。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内容如下: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489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邮路笊韫艿馈⒋蜃⒍ソ⑼诰颉⒆晏降瓤赡苡跋烊计枋┌踩疃模Φ庇肴计吖餐贫ㄈ计枋┍;し桨福⒉扇∠嘤Φ陌踩;ご胧?/p>

主旨

本条明确了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列举的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活动,都可能接触到燃气设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因此规定有关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根据不同的施工工艺特点和流程,制定对燃气设施的保护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和燃气经营者遵照本条规定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施工活动。没有双方认定一致的保护方案,不具备施工的条件。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当严格按照保护方案,落实措施。

擅自施工、野蛮施工对燃气设施造成损坏的,将依据本条例对责任单位进行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