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5:19:36作者:百科知识库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五条内容如下:

旧城镇更新项目由区政府按照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组织落实补偿完毕后,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供地申请,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程序,组织地块出让。

旧厂房更新项目,政府收储的,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由政府按规定组织土地供应;允许自行改造的,由原产权人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完善土地出让手续并变更土地权属证书。

旧村改造项目用地,村集体可选择保留集体土地性质或按规定转为国有土地;复建安置地块只能确权给集体经济组织,转为国有土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融资地块转为国有土地,可采取公开出让给市场主体或协议出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全资子公司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按规定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等方式供应土地。

主旨

本条是关于不同改造类型更新项目土地供应方式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旧村改造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利益关系复杂,有必要引入专业性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同时,要通过公开运作过程提升工作透明度。本办法新规定了由村集体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组成合作企业的旧村开发模式,本条相应规定“可采取公开出让给市场主体或协议出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全资子公司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按规定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等方式供应土地”,扩展了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范围,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