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劳教拘役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3-08-07 19:33:31作者:

劳教拘役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劳教属于行政处罚,拘役属于刑事处罚,是行为人处罚刑法但罪行较轻时给予的刑事处罚。罪犯人在拘役期间,公安机关监督就近执行,住看守所,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期限是1-6个月。劳教主要由政府设定的专门机关或公安决定。

一、劳教拘役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1、管制、拘役属于刑罚,是行为人触犯《刑法》但罪行较轻时给予的刑事处罚。

管制的“管法”:公安监督执行、不进监狱参加劳动,同工同酬,管制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拘役“拘法”:公安机关监督就近执行,住看守所,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期限是1-6个月。

2、“劳动教养具体是什么样的刑罚啊?”:

(1)劳动教养不是刑罚,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这是我国刑法制度中的一种不太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目前争议很大,也许过几年会改革。

(2)劳教:是民间简称,实际上是指强制性劳动教养(不是劳动教育),性质上是行政处罚措施,主要由政府设定的专门机关或公安决定,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较严重、但又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一种处罚。

(3)劳教的“关法”:在省级政府及大中城市设立的劳动教养所执行,管理和监狱差不多,但理论上应比监狱松些。

二、拘役特征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不管是拘役还是劳教,对社会和受害人都是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的。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不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严重的后果和巨大的负担。社会环境的净化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理解,并且相互监督。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