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2 20:59:42作者:百科
[拼音]:Ouzhou Yinhang Guoji Gongsi
[外文]:European Bank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由欧洲 7个国家各一家重要银行合资组成的金融集团。成立于1973年。成员有英国米兰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德意志银行、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银行、比利时通用银行、意大利商业银行、奥地利信用准备联合银行。总管理处设在布鲁塞尔。该集团在世界上近50个国家设有分支附属机构,集团资产总额达数千亿美元,在6家国际联合银行(欧洲信贷银行、欧美银行、欧亚银行、欧洲金融公司、欧洲阿拉伯银行、欧洲太平洋金融公司)中持有股份。
形成原因(1)60年代末,美国大银行分支机构的国际分布和服务范围急剧扩张,它们在欧洲地区的业务活动频繁,对欧洲国家的银行造成了巨大压力,促使后者联合起来同美国银行进行竞争。
(2)在欧洲联合方面,存在着形成欧洲货币联盟的前景,欧洲一些银行因此产生了通过联合或协作,创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国际性货币支付、转移系统的愿望。
(3)欧洲一些国家在立法上逐渐允许银行跨国界进行合并,这样使一些银行试图首先联合进而探讨建立规模更庞大的银行的可能。
作用通过在集团成员间互相提供信贷,协调各银行间的支付手续,加速资金周转。在辛迪加中期欧洲货币贷款和发行证券方面进行合作,并通过在世界各地组织合营机构等活动形成银行垄断资本跨国交织的关系。它的建立,扩大了成员银行的经营规模和活动范围,分散了独家经营的风险,避免了与国内股东银行在国内零星业务中竞争,并有利于中小银行进入国际资金市场。
业务活动(1)零星存款业务,即利用其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吸收当地货币或外币的存款;
(2)货币市场业务;
(3)外贸融资业务;
(4)公司贷款和国家贷款,即对企业、国营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以及某些国家的政府和官方机构提供贷款的活动;
(5)外汇业务,包括外汇的买卖和代客户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抵补活动;
(6)投资业务,主要是国际债券的承购和配销活动,包括对客户乃至政府发行债券提供咨询服务;
(7)信托(包括信托投资和信托贷款)和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