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21:44:04作者:百科
[拼音]:Gu Yanwu
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字宁人,号亭林,江苏昆山人。青年时期曾参加以抨击明末弊政为宗旨的“复社”。 清兵南下时一度举兵抗清。 顾炎武在学术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继承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传统,批判宋、明唯心主义理学,提出了“经学即理学”的著名命题。他的法律思想也同当时进步的社会思潮相呼应,具有反对专制主义的色彩。他针对明末士大夫空疏不学的恶劣学风,提倡读书、务实,经世致用,把学术研究和解决社会问题联系起来。著有《天下郡国利病书》、《日知录》、《音学五书》、《亭林诗文集》等。
处于明末清初社会动荡的历史条件下,顾炎武察觉到封建统治已濒临“法不变不可以救今”的危机阶段,因此,他反对泥古不变,顽固守旧,指出前人所立之法不可能预测事势的发展而早为“变通之地”,后人如“拘于旧章”,“姑守其不变之名”,必将形成“大弊”。为了适应“不得不变之势”,他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如改革赋税,限制地租,实行均田、垦田;改革君主独治,代之以官僚的众治;取消八股取士制度,实行郡县推荐,等等。虽然他也以“法古用夏”相号召,但意在援古措今,为现实改革服务。
顾炎武法律思想中的民主性精华,是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抨击。他认为“法制禁令”为“王者之所不废”,但反对以严法繁刑统治百姓,指出专制主义法制的主要弊病在于“法令日繁,治具日密”。他说:“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他举秦始皇以繁法治民而“奸伪萌起……至于不振”的历史为例,说明“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他所说的“众治”,并非“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而是扩大公卿郡县守令的职权,借以平衡君权,限制君权的滥用。
顾炎武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立场出发,认为一切听之于法,就会出现“废人而用法”的现象,从而限制了人们才智的发挥,使“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虽豪杰之士也将归于庸懦。所以“法令者,败坏人才之具”;不仅如此,繁复的法令,只是便于吏胥巧诈之徒“以法为市”,恃讼繁刑苛,勒索民财,挟掣官府,成为民间的虎狼,因此“法愈繁而弊愈多”,“法禁之多,乃所以为趣亡之具”。为了整饬吏治,他主张严惩贪官污吏,不以纵舍有罪为仁政;建议废除吏胥“操其两可之权”的“用例破法”、“因例立法”的传统。
顾炎武鉴于“徒法无用”,强调只有“正人心,厚风俗”,才是治乱的关键,国家的根本。他说,西汉文景之治,是以孝悌导民,“移风易俗,黎民醇厚”的结果。不从根本入手,徒以法为禁,必然使“事功日堕,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因而是愚阁之君之所为。为了改变风俗,发挥封建纲纪的教化作用,顾炎武提倡“清议”,“政教风俗,苟非尽善,即许庶人之议”。顾炎武也反对“以钱赎罪”、“以谷补官”的制度,认为它只有利于富有者,起了伤风败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