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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裁

更新时间:2023-02-03 21:27:42作者:百科

行政制裁

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依照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对违法乱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公民的处罚或处分。

依据制裁者与被制裁者的隶属关系,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凡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如公安、税务、海关等机关)对个人或法人采取的制裁措施叫行政处罚;而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给予其所属人员的制裁叫行政处分,在中国亦称纪律处分。

行政制裁的特点:

(1)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2)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3)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4)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2)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3)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参考文章

  • 下列制裁属于行政制裁生活安全
  •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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