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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苏和平友好合作条约

更新时间:2023-02-03 20:51:27作者:百科

印苏和平友好合作条约

1971年印度与苏联签订的带有军事同盟性质的条约。

1971年8月9日苏联外交部长A.A.葛罗米柯与印度外交部长S.S.辛格在新德里签订,旨在把印苏双方早已存在的政治、经济、军事关系用条约形式固定下来。

60年代末,I.甘地政府处境困难,印巴关系再次趋于紧张。甘地出访西方国家,寻求帮助,但收获不大。印度转向苏联,双方签订了印苏友好条约。条约共12条。第9条规定,“缔约双方每一方保证不向同另一方发生武装冲突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援助。在任何一方遭到进攻或受到进攻的威胁时,缔约双方应立即共同协商,以便消除这种威胁并采取适当的有效措施来保证两国的和平与安全。”条约还规定,双方“不缔结也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任何军事联盟”,双方“不向一国或几国承担与本条约不相容的任何秘密或公开的义务。”条约有效期为20年。条约规定缔约国一方在条约期限届满前12个月未向缔约国另一方提出终止条约效力的愿望,则条约将自动顺延5年,并依此法顺延之。同年8月13日印苏双方同时宣布批准。该条约签订之后,印度便于同年11月向巴基斯坦发动战争(见印巴战争)。在这场战争中,苏联根据条约全力支持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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