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20:38:08作者:百科
[拼音]:hunyin
[外文]:marriage
男女两性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形式。婚姻因结婚而发生,因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而消灭。
在中国古代,婚姻一语出现在嫁娶事实发生以后,最早见于东汉郑玄(127~200)注本《礼记·昏义》,郑玄说:“昏姻之道,谓嫁娶之礼。”又说:“婿曰昏,妻曰姻。”即一指嫁娶仪式,二指夫妻关系。在近现代各国立法中,“婚姻”一词的涵义各不相同。有的仅指婚姻关系(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的仅指建立婚姻关系的结婚行为;有的兼指夫妻关系和结婚行为。中国和很多国家都采取第三种用法。
关于婚姻的性质,中国封建时代以夫妻为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一,认为“夫为妻纲”,妇女处于夫权的统治之下。在中世纪,教会法曾有夫妻一体的宗教观,基督教的教义,认为上帝造人,分为男女,男人离开父母与其妻合为一体,是神的意志,除一方死亡外,绝对不许离婚,即“婚姻的不可离异性”。后来以德国哲学家I.康德为代表提出“婚姻契约说”,认为婚姻是民事上的要式契约,是男女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协议,解除契约,即是离婚。契约说对于反对封建婚姻制度,是有进步意义的。契约说目前在西方仍占主导地位,许多国家婚姻立法都以契约说为理论依据。法国1791年宪法规定,“法律视婚姻不过为民事契约”。1896年《德国民法典》规定,婚姻缔结如无特别规定,应适用关于一般契约的规定。在英美法中,婚姻契约被看作契约的一种,但①必须按法定形式或仪式实现;
(2)对法定条件或效力,当事人不得自由变更;
(3)不能由当事人协议解除;
(4)发生特别的身份效力。
西方国家的婚姻契约说,把婚姻关系纳入私法关系,并适用调整商品契约关系的同一规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不被认为是民事契约,更不是封建伦常关系,而是为法律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它包括夫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人身关系是主要的。1980年《婚姻法》规定,婚姻①必须是一男一女结合,即实行一夫一妻制(第2、3条);
(2)必须出自男女双方的完全自愿(第2、4条);
(3)必须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达到法定婚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第5、6条);
(4)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婚姻登记(第7条)。由此结成的夫妻关系,必须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互相扶养,赡老育幼的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第2、9~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