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20:19:14作者:百科
[拼音]:haiguan
[外文]:the Customs
设在国家关境执行关税法及其他进出口管制法令、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customs一词原意为惯例、例行,古代欧洲把商人进入市场交易时向当地领主例行缴纳的一种入市税叫customary tolls,后来the Customs就成了海关和关税的专用词。
沿革近代海关及其海关管理制度是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的不断发展而建立与逐步完善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早在古代欧洲的奴隶制时期,对外贸易随着海陆交通的日益发达就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奴隶制国家(如古希腊、古罗马)为防止对外贸易进大于出,使金银外流,在边境和国内某些交通要道上设立机构,颁行一些禁令和关税法令,对进出货物、物品,特别是金银严加监督管理并征收关税,违者扣留货物、物品甚至没收,这是海关的萌芽。到了封建制时期,各封建领主实行地方割据,内地关卡林立,关税重重,西欧一些城市诸如威尼斯、热那亚等也设置了海关机构。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进入资本主义时期,各国先后废除了内地关卡和内地关税,形成了统一的国内市场,建立了统一的国境关税,海关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重视,促进了在国境口岸对进出口商品统一实施监管、征税。近代海关已日益成为执行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工具,为资本主义对外经济扩张政策和歧视性保护政策服务。
中国海关历史悠久。自公元前11世纪始的周朝以来,历代都在水陆要道或商品集散地设立关卡并征收内地关税,隋唐时期分别设“四方馆”、市舶使,宋元明时设市舶司,掌管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事宜,类似近代的海关机构。至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正式设立了江、浙、闽、粤四个海关,取代了实行近一千年之久的市舶制度。1840年鸦片战争后,许多内港开辟为商埠,又相继设立了许多海关。由于清政府的腐败,中国海关的关税自主权、行政管理权和税款收支权,被外国列强凭借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长期把持,实际上成了帝国主义侵略、掠夺中国的工具。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才结束了中国海关被帝国主义侵略奴役的历史。1950年1月27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而后建立海关总署,制定实施海关法等,从此海关成为维护中国国家主权,保护民族工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重要工具(见彩图)。
任务主要是依照海关法或关税法令、规章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及其他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捐税、查处走私及其他涉及进出境的违法行为、编制进出口海关统计等;不少国家的海关还负有查处违反知识产权法行为的任务。法律通常授予海关执行这些任务所必需的权力,如可以扣留、没收、销毁或拍卖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其他非法进出境货物和物品;处罚有关当事人;扣留涉嫌走私违法的当事人并起诉;检查、搜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有关处所和人身,以及使用武器等权力。
中国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海关可以行使的权力有:检查权、查阅权、查问权、扣留权、扣留移送权、调查权,以及佩带和使用武器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