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18:39:01作者:百科
[拼音]:Menge’er
[外文]:Carl Menger (1840~1921)
奥地利经济学家,奥地利学派的创始人。出生于一个贵族世家,父为律师。1859和1860年,先后在维也纳大学和布拉格大学学习法律。1867年在克拉科夫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随后从事新闻事业,供职于奥地利内阁新闻局。这时他经常写一些有关市场的报道,对价格理论产生了兴趣。1872年任维也纳大学讲师,次年又升为教授。1876~1878年,任奥国皇太子经济学和统计学教师。1879年返任维也纳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892年曾参加奥国币制改革的讨论和币制调查委员会的工作。1900年被选为奥匈帝国议会上议院终身议员。1903年辞去教授职务,继续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写作。
主要著作有《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1883)、《德国国民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谬误》(1884)等。他还写了不少关于货币改革的文章和备忘录。
方法论门格尔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一书中,全面批判了历史学派的方法论,由此引起了德奥两国庸俗经济学流派之间关于方法论的长期激烈的争论。他反对历史学派只注重研究经济史、经济政策从而导致否定经济理论和经济规律的“历史归纳法”,主张继承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法”来研究社会经济,并借以建立“新”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经济学体系。他企图从个人心理动机和孤立的个体经济出发,阐明社会经济的“永久性、一般性、普遍性”规律,实际是抛开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以虚构的主观心理规律来否定和代替客观经济规律,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然”性和“永恒”性。
经济理论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一书中系统地论述了他的庸俗经济理论。他提出理论经济学应当研究“财货与人类欲望满足之间的因果关系”,亦即人与物在消费中的心理反映关系。他从人对财货的满足欲望从而对人的生命和福利所具有的意义的评价中引出价值,并由此论述了主观价值论的基本观点。照他的意见,人们认识到自己所支配的一定量财货对于满足欲望具有一定意义,该财货便获得了价值;一切财货的价值都不过是它们在人的欲望满足上所具有的意义的显现;价值量的大小是由财货满足欲望意义的大小决定的。他强调财货价值的本质和尺度都纯粹是主观的,极力否认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同商品价值有任何联系。在他看来,价值既不是财货本身的属性,也不能独立存在,而是人对财货满足欲望的意义的判断,因而“它绝不存在于经济人的意识之外”。他沿袭德国庸俗经济学家H.H.戈森(1810~1858)的观点,即人的欲望强度随着欲望的逐步满足而递减,说明财货的价值是由该财货所能满足的各种欲望中“最小、最不迫切的欲望”所具有的意义决定的。当时他虽然尚未使用“边际效用”一词,但已表达了它的基本含义,这个词是后来由他的学生F.von维塞尔首先提出和使用的。门格尔把财货划分为不同等级,消费资料为低级财货,生产消费资料的各种生产要素如土地利用、资本利用、劳动力、企业家的活动等为高级(第二、第三、第四、……级)财货。他认为,高级财货的价值由它们将要生产出来的低级财货的“预期价值”所决定;高级财货总体的价值减去其中生产技术要素(机器、工具等)的价值后的差额,构成土地利用、资本利用和劳动力的价值;这几种高级财货价值的大小,分别由人们因拥有或缺少它们所实现的欲望满足的意义的差额决定;地租、利息、工资分别是由这几种高级财货的价值所决定的价格。因此在他看来,地租、利息、工资也和低级财货即消费资料的价值一样,是由欲望强度和主观评价决定的,也都是主观心理范畴。
门格尔完全从主观心理感觉来解释价值、地租、利息、利润等,目的在于否定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从而掩盖地租、利息、利润的剥削本质。他的这种庸俗理论,后来为其门徒奥地利学派的主要代表维塞尔和E.von柏姆-巴维克等人所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