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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宗教

更新时间:2023-02-03 16:57:26作者:百科

苗族宗教

中国苗族固有的宗教。该族约503万人(1982),分布于贵州、云南、广西、湖南、四川、湖北和广东等省区。他们相信鬼神的存在,并将其分为“善神”和“恶鬼”两大类。因此其宗教活动常因善恶对象之不同而有别。对被认为能造福于人的善神作虔诚的供祭,对那些被认为专门与人为祟的恶鬼,则采取躲避、驱赶和进行不得已的讨好或哄骗。

祭祖仪式

为追念祖先披荆斩棘,建设家园的功绩,祈求祖先保祐子孙人丁兴旺;并为团结整个血缘家族,苗族十分重视祭祀祖先。各地苗族对祭祖的称呼各异,祭祀过程也不相同。其规模最大的有:

(1)鼓社祭。黔东南苗族最隆重的祭祖仪式。苗族认为木鼓为祖先亡灵所居,是一个血缘家族的纽带与象征。鼓社是以木鼓为核心的祭祀组织,故称鼓社祭。各地祭祀期限不一,有的十二年举行一次;有的三、五、七或九年举行一次;有的由巫师占卜择吉举行,以猪、牛为主要牺牲。

鼓社祭的主持人称“鼓主”或“鼓头”。由选举产生。祭祖结束,职务也就自然解除,下届重选。鼓主是祭祖的第一头人,地位最高,禁忌最多,开支最大,有时还耽误生产时间。但既被选中,就不能推辞,否则将被开除鼓籍而陷于孤立。鼓主选定后,先要买牛饲养,称鼓社牛。凡是在上届鼓社祭结束到本届开始期间,家中有人死亡的都要出资购买。基本上每户一头,贫困的可几家合资,富裕者也有自愿多买的。

鼓社所用木鼓,用整段楠木凿空,两端各蒙黄牛皮而成。分双鼓和单鼓两种:双鼓由两只组成,各长170厘米,直径约30厘米,是前人制作传下来的,每届沿用。单鼓为单只,略短小,每届现作,鼓社祭结束时送藏山上岩洞中,任其腐烂,双鼓则存放在久婚无子或自愿供奉者家中。

一届鼓社祭有延时四年的。第一年从农历二月辰日起,先把双鼓从供鼓之家接到新选出的鼓主家供奉,十月子日,到山上藏单鼓处举行“翻鼓”仪式。全鼓社的男女老少都参加木鼓舞。第二年举行第二次翻鼓仪式。第三年杀牛,仪式隆重。届时,砍伐楠木制作新单鼓,举行翻新鼓仪式并斗牛。然后宰杀全部鼓社牛,作牺牲献祭,击鼓跳舞。舞毕,双鼓、单鼓仍存于鼓主家。第四年十月甲子日杀鼓社猪,这一年的祭祖重点移在“发财之主”(第二鼓头)家举行;作为祖宗亡魂聚集处所的双鼓也在杀猪前一日移去,单鼓不移,群众仍在原处跳鼓舞。在杀猪后第十三至十四天则日夜吹笙。最后一天的半夜,将双鼓移到愿意供奉者之家存放,单鼓送至山上岩洞中。至此,鼓社祭祖大典即告结束。存放单鼓之处,不许任意翻动。

图 鼓社祭中的双鼓

(2)“吃猪”。湘西苗族祭祖与祭雷神相结合的祭典。祭祀活动各家分散举行。日期由巫师择定并请其主持仪式。祭祀需生猪四头,水牛肉若干。开祭前,请舅父或姻亲参加。

祭祀仪式共有十四节,需时四天。第一天为起场。第二天祭祖与祭雷神。第三天以祭五谷神最为隆重。巫师戴帽穿袍,手执“宝剑”及篾条各一,作赶猪状。夜深时,将白天宰杀的两口猪洗净,放门板上,陈列酒、肉等,由巫师低声念咒。第四天送祖。早晨,将猪头煮熟切好,装在三只盘内,每盘放三杯酒。一盘放在正屋的中柱下,一盘放在前半间地上,一盘放在门边,由巫师念咒表示送走祖先亡灵后结束。

(3)解簸箕。川、滇、黔交界地区的苗族祭祀初死者亡魂的仪式。苗语称“阿汪”,汉语直译为“解簸箕”。苗族认为人死后,其灵魂背着簸箕,不便行走,所以要为他解簸箕。凡属正常死亡的成年人,无论婚否,经过“开路”(指引亡魂去处的仪式)者都要为他解一次簸箕。老人死亡,由子孙负责办理;未婚的,由父母或祖父办理。不定期,独家自办,主要牺牲是一头牛。由家族中熟悉仪式和祖先名字的男人主持,有内外“总管”各一人,并请两个会吹芦笙的人为“掌坛师”,负责吹笙(同于念经)上祭。

(4)烧灵。云南一些地区的苗族在人死后三年或数年要进行烧灵,苗语称“阿旺”。他们认为只有经过烧灵,死者亡魂才能随同祖先同享节日祭奠。烧灵时,要扎一模拟死者的纸人,于祭祀中烧化。死者至亲要杀牛致祭。男性死者,由其兄弟姐妹备牛;如系女性,便由死者兄弟备牛。牛宰后,取其各部位肉各若干煮熟,由族长致祭。祭毕,参加烧灵的亲友聚餐。

傩神与土地崇拜

湘西、黔东北的傩神,是苗族古老的洪水故事中的兄妹两人,称为“傩公傩婆”,被奉为祈福消灾、许愿求子之神。雕有神像,但无专设的庙宇;神像由巫师自备和保存,需用时才陈设供奉。向傩神求告被视为有验的,要“还傩愿”。大多在每年农历九月初九至年底之间独家举行。日期由还愿者自行选择;少数在三月初三举行。还愿时请巫师作法事。(见彩图)

图 傩公傩母偶像(苗族)

苗族崇拜土地神主要为祈求村寨吉利,猛兽不犯。一般小村建土地祠(屋形神龛)一座,大村各个寨口都建一座。由各家男性家长供祭,不请巫师。但在黔东南所供土地神既非人形塑像,亦非写着神名的牌位,而是以三条长形天然石块竖于小祠中作为祭祀对象,称为“地鬼”;黔东北和湘西供奉的,则同汉族一样是土地公婆。

禳祓恶鬼

苗族宗教中的恶鬼名称很多,每一鬼名又包括若干“成员”,形成一个鬼群。各地巫师所说鬼名数目不一,如湘西花垣县有七十多种,黔东南台江县远离汉人的地区为四十三种,同汉人杂处的城郊为八十二种,等等。据称鬼群有一定居处,且有头目,头目无特权,所得祭品皆平均分配。

人畜生病,经巫师占卜,认为是某种鬼群作祟,则须按成例购备祭品致祭。他们认为恶鬼只吃荤菜,因此一般祭大鬼群(超过十二个)用牛,中鬼群(四至九个)用猪、狗,小鬼群(二至三个)用鸡鸭。但人们认为恶鬼不会赐福,专门作祟,祭鬼乃是迫不得已,不但不必虔诚,而且可以欺骗。所以用蛋代替鸡鸭,家畜家禽也可以小充大,或以肉代猪;酒饭数量也可以少充多,由巫师念咒蒙骗。

巫师和祭司

巫师各地情况不一。湘西有苗巫和汉巫之别,祭祀时分别用苗话或汉语作法事。另有“仙娘”、“走阴”,自称能知人畜生病由何鬼作祟。黔南的巫师都是苗巫。分为“走阴”和不会“走阴”两种。但两者都用芭茅(一种野生植物)卜鬼。巫师不设祖师坛,不拜师,不世袭。黔西北的巫师走阴的不祭鬼,祭鬼由不走阴的巫师担任,也不世袭。威信县天池苗族巫师一般为世袭,一部分外传。在正式成为巫师之前,先学跳鬼二三年,认师,举行立神仪式。金平县的苗族巫师设有神堂,每年正月初五开堂进行宗教活动,到十二月二十九日封堂。

云南苗族祭司有两种:一种是村社祭司,一般由年高有威望的寨老担任;另一种是家族祭司,负责为家族中死人做开路和烧灵等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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