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朱熹(1130~1200)

更新时间:2023-02-03 13:20:34作者:百科

朱熹(1130~1200)

图

中国南宋思想家、哲学家。字元晦、仲晦,号晦庵,晚年自号晦翁、遁翁、沧州病叟等。死后谥文,后世尊称朱文公。安徽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19岁中进士,先后任过同安县主簿,南康军知官,浙东、江西等地的司法官,以及漳州、潭州的地方长官,还任过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一生多数时间以讲学著书为务。朱熹著作极丰,主要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等。

主要政治思想

朱熹是客观唯心主义理学的集大成者,并用“理”的概念来讨论政治。他认为,在物质世界之外,先验存在着一个理(也称天理、道或太极),理是万事万物的根源,也是社会产生和运行的根源,人君治国只须本理而行。以天理治国便是王道,以人欲治国便是霸道。他认为,夏、商、周三代君主心术明正,完全以天理行事,因而三代是王道政治;三代以下的君主包括唐宗、汉祖,都心术不正,违天理而行人欲,因而三代以下,包括汉、唐盛世,都是霸道政治。他指出,理是永恒不灭的。自秦汉至南宋,治国之理虽然未被很好施行,但“终殄灭他不得耳”。

朱熹的理学为封建伦理道德和等级秩序提供了理论根据。他说宇宙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因天理是永恒的,故三纲五常也是永存的真理。他还宣称,人的富贵贫贱都是天赋的,是禀气不同所致。禀得清高之气便贵,禀得丰厚之气便富,禀得衰颓薄浊之气便为愚不肖、为贫贱。这些禀赋是天理流行的结果,任何想改变天生差别的言行都是人欲。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想以此来束缚人们的思想,维护封建统治秩序。

朱熹提出“严本宽济”的德政主张。他认为,宽政只能使“奸豪”得志,平民遭殃,为政“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他认为实行严格的刑罚就是仁政,否则就是害人。他说:“教之不从,刑以督之,惩一而天下知所劝戒,所谓辟以止辟。虽曰杀之,而仁爱之实已行乎其中”,否则,“则人无所惩惧,陷于法者愈从,虽曰仁之,适以害之”(《朱子语类》卷七十八)。因此,朱熹不仅主张重刑,甚至倡言恢复肉刑,要以严刑补德之不齐。

反对君主独裁,提倡相对君权。朱熹认为,国家大事,君主不可擅作主张,应该同臣僚们商量,作出决定,然后公布实行,即“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识,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朱子文集大全类编·经筵留身面陈四事剳子》)。他指出,君主个人独裁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即使有些事情作得“悉当于理,亦非为治之体”。因为独裁的作法,将会导致“将来之弊”(同前)。

朱熹还主张君臣平等,认为中国古代君臣是相对平等的。古礼规定,“君与大夫,小敛往焉,大敛往焉”(《朱子语类》卷八十九),即皇帝应该参加大臣的葬礼。“三代之君,见大臣多立”。在汉代,“皇帝见丞相,在坐为起,在舆为下”(《朱子语类》卷九十一)。他叹息,现在是“君太尊,臣太卑”(同前)。他还认为,君主不应该有绝对权威,应该“君臣上下,两尽其道”。他赞成孟轲的说法,如果“君之视臣如犬马”则应该“臣视君如寇雠”。

面对南宋朝廷的腐败无能,加之他多次为地方官的亲身经历,朱熹提出过一些社会改革主张,如:限田数量,抑制兼并;量地正界,合理赋税;移兵屯田,爱惜民力;设立义仓,缓和民困等。他还主张适当加大地方路、州、县的政、兵、人、财四权。

在对待女真族侵略的问题上,朱熹起初主张抵抗“夷狄”,收复失地,反对议和,后来面对南宋朝廷日益腐败,他只是空谈整饬纲纪,积蓄待日,反对立即北上收复失地,实为对抗金丧失了信心。

影响

在朱熹死后不久,他的理学被钦定为正统官方哲学。此后朱熹的理学支配了宋、元、明、清四代的政治思想。他的《四书章句集注》 和《诗集传》 是明、清两代指定的教科书,他的注释被认为是对儒家正统观点的权威解释。他的《朱子家礼》为封建士大夫所奉行,在社会上具有规范风俗习惯的力量。朱熹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影响最深远的思想家,其影响远及朝鲜、日本、泰国、缅甸、越南等亚洲国家。

本文标签:朱熹  ZhuXi  
上一篇:文献复制服务
下一篇:菲律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