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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国家组织

更新时间:2023-02-03 12:23:23作者:百科

美洲国家组织

美洲独立国家的区域性国际组织。1890年4月14日,美国等18个美洲国家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一次美洲国际会议(泛美会议)上,决定建立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1910年改名为美洲共和国联盟,商务局改为泛美联盟。1948年在波哥大举行的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改名为美洲国家组织。1967年通过了新宪章修正案,以美洲国民大会取代美洲国际会议,常设机构改称秘书处,1970年2 月生效。至1989年共有33个成员国,1962年古巴虽被排除出泛美体系,但仍为成员国。

该组织的宗旨是:加强美洲大陆的和平与安全;确保成员国间和平解决争端;成员国遭到侵略时组织声援行动;谋求解决成员国间的政治、法律、经济问题,为促进各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行合作,加速拉丁美洲一体化进程。

组织机构有:

(1)大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外交部长级代表参加,经 2/3成员国同意可召开特别大会。

(2)外长协商会议,由常设理事会多数赞成即可召开。

(3)常设理事会。由成员国各派一名大使级代表组成,主席、副主席轮流担任,下设泛美和平解决争端委员会和泛美教科文理事会。

(4)秘书处。常设机构,受大会领导和常设理事会监督。此外还有 2个咨询机构和一些专门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

该组织长期受美国控制,推行泛美主义和西半球集体安全体系,干涉拉丁美洲国家内政,控制它们的经济。60年代后期起,拉丁美洲国家要求改变这种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关系。1973年第三届大会决定建立研究泛美体系的特别委员会,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关系原则宣言》。1975年5月第五届大会讨论改革泛美体系问题,决定修改宪章和《泛美互助条约》。同年7月召开特别大会,在条约中增加了“多元政治”、“集体经济安全”和反对“经济侵略”等原则。1976年6月在第六届大会上,许多与会者谴责苏联、古巴武装干涉安哥拉,并讨论了保障美洲地区安全问题。1978年的第八届大会和1979年第九届大会一致反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第七届和第十届大会分别讨论了人权问题。1981年12月第十一届大会讨论了中美洲局势。1982年第十二届大会通过了关于英国、阿根廷和平解决马尔维纳斯群岛争端等60项决议。1984年的第十四届大会总结了该地区民主化进程以及代议制对西半球政治经济发展的作用。1985年第十五届大会通过了支持孔塔多拉集团的和平主张、和平解决马岛争端以及玻利维亚出海口等决议。1986年第十六届大会支持孔塔多拉集团为中美洲和平而作的努力。1987年第十七届大会上多数成员国批评美国的中美洲政策。1988年的会议未见成果。1989年第十九届大会接纳加拿大为成员国。该组织出版物为每年6期的《美洲》。

美洲国家组织常设理事会在开会

参考文章

  • 各种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主要职能虽有差别,但也有一些共同之处。美洲国家组织、欧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和上海合作组织职能的共同之处是知识题库
  • 什么是“美洲国家组织”?地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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