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3 11:29:09作者:百科
[拼音]:Guluoma de jingji sixiang
[外文]:economic thoughts of ancient Rome
罗马奴隶制度时代奴隶主阶级的经济思想。古罗马从公元前8~前6世纪之间从原始公社制度过渡到奴隶制度,公元前5~前3世纪是罗马奴隶制度形成时期。从公元前 264年开始,经过长期战争,征服了希腊以及地中海沿岸国家。在公元前1世纪和公元1世纪之间,罗马成为规模最大的奴隶主国家,公元 476年,西罗马帝国在革命和蛮族的打击之下覆灭。
同古希腊奴隶制度的基本特点相同,古罗马也是典型的奴隶制社会。古罗马在经济思想上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建树,它是靠武力侵略发展程度较高的古希腊等国家而形成奴隶制帝国。古罗马统治阶级力图用法律和政治来证明罗马帝国的合法性,并用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所以,古罗马在政治和法律的研究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法律中包含的经济思想对后来经济思想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古罗马的经济思想散见于法学家、哲学家和农学家的著作中。
法学家的经济思想罗马法学家在雅典思想家的自然观念的影响之下创立了自然法学说,认为自然法是一切规则的总和,它出自万物的本性,支配万物的行为。他们利用自然法证明奴隶制度符合事物的本性,因而是自然的合理的。
罗马法学家所制订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直接体现了罗马奴隶主的经济思想。他们论证私有财产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把人分为自由民和奴隶是不可动摇的。他们对于把奴隶列入物品的范畴并不表示任何怀疑。罗马奴隶制兴盛时代,商品货币关系已相当发达。罗马法学家研究了商品生产者的各种关系,诸如买卖、借贷、债务、契约和其他义务,承认个人地位,保障签订契约的自由,确认债权者有役使债务者的权利。罗马法学家确认个人地位、保障契约自由等思想对后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产生了重要影响。罗马法学家认为,货币是为便利交换而产生的,货币产生后,货币本身也成为具有价值的交换物品。古罗马初期法律禁止借贷取利。《十二铜表法》产生后才有利率的规定,但仍禁止重利。随着借贷资本的发展,法律上规定的利率成为空文,利率完全取决于市场上借贷资本的供求情况。
哲学家的经济思想古罗马哲学家大多生活在罗马奴隶制走向衰落的时期,他们的经济思想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罗马社会的特点。西塞罗
(公元前 106~前43)时代高利贷和商业已非常盛行,成为当时罗马统治阶级的致富源泉。因此,西塞罗虽然也颂扬大土地所有制,但他并不否定大商业,甚至认为大商业优于小商业。老普林尼(公元23~79)看到奴隶的劳动生产率极为低下,预言奴隶制大庄园将断送罗马和整个意大利。斯多葛学派哲学家塞涅卡(一译辛尼加,约公元前 4~公元65)则从宗教伦理方面责难奴隶制。他认为,人是生而平等的,人之所以不平等是社会造成的,因此一切人在上帝面前和道义上是有同等价值的。唯物论哲学家卢克莱修(前99~前55)把社会发展看成是连续不断的自然过程,认为人类的黄金时代不在过去,而在未来。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创造,人才能取得对自然的控制,从而出现人类的黄金时代。
农学家的经济思想古罗马出现一些农学家的题为《论农业》的著作,这些著作类似古希腊思想家的《家庭管理》。其中最著名的作者有大加图(前 234~前149)、瓦罗(前116~前27)、科卢梅拉(公元1世纪~?)。论述农业技术问题是其主要内容。
加图等都把农业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首要的地位。他们认为农业是罗马人最重要的职业,劝导罗马奴隶主要亲自管理自己的农庄。在瓦罗
时代,罗马的大土地占有者通常住在大城市,而把农庄交给管家去经营。瓦罗则规劝他们要回到乡村,亲自料理自己的农庄。罗马农学家都注意保持农庄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减少对市场的依赖,但有的农学家如加图也趋向于发展农庄的商品生产。
罗马农学家把奴隶也看做是只会说话的工具。但由于罗马农学家生活的年代不同,对奴隶所持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加图生活在罗马鼎盛时代,因此主张采取严厉的办法来管理奴隶,尽可能加强对奴隶的剥削,以榨取更多的剩余产品。瓦罗生活的年代,罗马各地相继爆发了奴隶起义,瓦罗劝导奴隶主对待奴隶要宽厚些,并建议不要购买属于同一民族的奴隶,以防止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反抗。公元 1世纪,罗马奴隶制已走向没落。科卢梅拉看到大土地所有制和奴隶劳动已不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因此他一方面规劝奴隶主要改变对奴隶的态度;另一方面则提出用隶农代替奴隶来从事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