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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

更新时间:2023-02-03 10:28:09作者:百科

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

表征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的复杂关系的哲学概念。是事物在进行根本的、整体的性质变革之前,在量变过程中所发生的阶段性或局部性的质变。

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是由事物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及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引起的。它可以区分为如下两种情形:

(1)阶段性的部分质变。这是事物根本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由它们分别规定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变化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事物的本质属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规定的,它同事物过程共始终,只要事物的本质属性没有改变,事物总的来说就还处于量变过程中。但这时由于次要矛盾所规定的某些非本质属性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2)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这是事物内部的各部分发展不平衡性的具体表现。任何事物都是由各个部分、方面构成的有机整体。组成事物整体的各个部分的发展变化不是完全一致的。由于各种条件的影响,在事物整体的根本性质未变、还处于量变过程时,而事物的某些部分、方面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无论是阶段性部分质变还是局部性部分质变,都是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发生的。它既不同于事物的一般量变,又同根本质变相区别。

部分质变促进总的量变,并为整个事物的根本质变创造条件。当然,部分质变本身也要以一定的量变为基础,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引起部分质变,并且这种部分质变归根结柢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发展的复杂性的表现。注意和把握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对于促使事物朝着人们实践需要的方向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