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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I.

更新时间:2023-02-03 07:58:41作者:百科

康德,I.

图

18世纪后半期德国哲学家,德国哲学革命的开创者,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近代西方哲学史上二元论、先验论和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有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家。康德所处的时代,是资产阶级革命风暴席卷欧洲大陆的时代,但当时的德国还处在封建专制和割据的落后状态。同荷、英、法等国相比,德国的资产阶级无论在经济、政治、思想各方面都较落后,既向往革命,又不敢真正摆脱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依附。康德作为德国资产阶级的哲学代言人,其思想体系所包含的复杂矛盾,是当时德国资产阶级二重性在哲学上的反映。从整体上看,康德的哲学思想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可以分成先批判期、过渡期与批判期几个阶段。

在先批判期,康德既受着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哲学的影响,又含有与近似于泛神论的思想并存的唯物论因素,在天体演化问题上还表现出了辩证法。在批判期,康德创立了独特的批判哲学体系,推翻了当时在德国大学占统治地位的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形而上学。批判哲学提出了一些深刻的思想,如关于克服经验论与唯理论各自的片面性,关于认识的能动性,关于在一定方面的思维中产生矛盾的必然性,关于人必须把自己与别人当作目的等等,从而为德国古典哲学的能动性、辩证法、人本主义思想开了先河,成为近代西方哲学影响深远的一个新开端。

生平和著作

康德生于东普鲁士的柯尼斯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归属苏联,改名加里宁格勒)的一个小手工业者家庭。父亲是皮匠。母亲是一个坚信笃行的虔诚派教徒,颇有学识。

康德8岁到16岁,就读于腓特烈公学,成绩优异。他的拉丁文基础很好,喜欢读卢克莱修的《物性论》。

1740年康德进科尼斯堡大学学习,并与沃尔夫学派的副教授M.克努村结下亲密友谊。在克努村影响下,康德接触到I.牛顿的科学思想。

1746年离校前,康德完成长篇论文《关于动力的真正测量的一些想法》。他在论文中指出,在关于力的量度问题的长期争论中,笛卡尔派与莱布尼茨派各自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真理性。他离开大学后,当了8、9年家庭教师,1755年以拉丁文论文《论火》得博士学位。不久又提出《对形而上学知识的基本原理的新解释》,通过答辩后,开始在柯尼斯堡大学担任没有固定收入的编外讲师。 1756年为了申请教授职位, 提出《物理的单子论》进行答辩。这个时期的代表性著作是1755年匿名出版的《自然通史与天体论》,它第一次在长期统治人们思想的形而上学自然观上打开了缺口。

1766年康德担任王室图书馆副馆长,这时他才有固定职位和固定薪俸。1770年升任柯尼斯堡大学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并提出《感觉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理》论文,进行答辩。1755年以后,康德发表的重要论著还有:《论证上帝存在的唯一可能根据》(1762)、《试将负量概念引入哲学》(1763)、《对优美与崇高感情的考察》(1764)、《以形而上学的幻梦阐释一位亲见幽灵者的幻梦》(1766)和《论区别空间中各个位置的基本根据》(1768)。

1769年是康德的哲学思想发展的关键一年。由于受英国经验主义影响,特别是省察到D.休谟所提的有关因果联系有无必然性问题的重要意义,他从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哲学的“独断的美梦”中猛醒过来。开始从“先批判时期”向“批判时期”过渡。

1780年, 康德用 4、5个月时间写出《纯粹理性批判》,他的哲学思想进入批判时期。在1781~1790年的10年间,构成批判哲学体系的《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三部巨著相继问世,另外还刊行了《未来一切形而上学导论》、《道德形而上学探本》以及其他10多篇论著。在德国,康德的声望日隆,到90年代,各大学都讲授康德哲学。他的新哲学在德国的影响不断增长。早在70年代,康德已参与哲学系的领导,后来进入评议会,还担任过两届柯尼斯堡大学校长,1792年起担任柏林科学院哲学部主席。

90年代康德出版的重要著作有:《论永久和平》、《法学的形而上学原理》、《伦理学的形而上学原理》、《学科的论争》、《实践观点的人类学》,以及逝世之前由他的朋友编辑出版的《逻辑学》、《自然地理学》和《教育学》等。

1786年腓特烈大帝去世,威廉二世即位,德国的政治气氛发生了变化。康德在1793年出版的《理性界限内的宗教》,把宗教归结为道德,并且批评了教会,专制政府强令康德永远不得讲授和撰述宗教问题,康德上书作了承诺。1797年威廉二世死去,康德自动解除了诺言。

1797年康德完全停止教学之后,从事撰写《从自然界的形而上学到物理学的过渡》,尚未完成,1804年在家乡柯尼斯堡逝世。

康德全集由普鲁士科学院、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科学院和哥丁根科学院先后编辑。从1902年开始,至1985年已出版至第29卷第一分册(第25、26两卷尚未出版)。

康德著作的中译本有:《自然通史和天体论》,中译本名为《宇宙发展史概论》,197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196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未来一切形而上学导论》,中译本名为《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197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道德形而上学探本》,唐钺译,195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实践理性批判》,关文运译,196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判断力批判》上、下册,宗白华、韦卓民译,196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

先批判期哲学

在先批判期,康德在匿名出版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里,生动地解释了无限宇宙的各部分在空间中的联系,探索天体的根源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提出了在天文学史上有重大意义的太阳系自然形成的“星云说”。他立足于牛顿力学,而在世界观上却超出牛顿。R.笛卡尔曾说,只要有物质和运动,就可以构造出世界。康德进而说只要给我物质,就可以构造出世界。认为宇宙中的物质微粒自身有引力和斥力,引力和斥力相互斗争产生元素的运动,运动是自然的永恒的生命。趋向引力中心运动的元素,由于斥力作用,从直线运动向侧面偏转,形成围绕引力中心的圆周运动。由于物质自身的运动,经过一系列自然发展过程,形成了太阳系和宇宙,根本不需要外力推动。所以在整个运动变化过程中,上帝不起任何直接作用,元素本身是生命的源泉。

康德还承认上帝创造物质,不过,他并没有给予这种观点以重要意义。他所强调的只有一点:整个宇宙、整个天体系统是物质基于自身运动自然形成的。特别是他取消了牛顿的“第一推动力”,进一步限制上帝的作用,以物质自身运动发展的辩证法代替牛顿的纯由外力推动的机械论。

这一时期他持上帝是无所不在的理性秩序的近似泛神论的观点,对因果律表示怀疑;提出道德行为根本在于个人意志决定的观点。

过渡期哲学

60年代末,康德全面地考虑了休谟对因果律的疑难,他欣赏休谟根据经验论对因果联系观念的起源问题所做的分析,认为这种分析很有启发性,但是坚决反对休谟否认因果联系必然性的错误结论。他在过渡时期主要考虑 3方面的问题:欧几里得几何学及自然科学的普遍性、必然性和客观有效性;人类自由的可能性;从以上两方面必然涉及到的空间、时间的性质。

康德1770年提出的就职论文《感觉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理》标志着过渡时期的开始。他认为人感觉到的只是现象,理智世界才表象真实的世界。空间、时间是心灵的内在条件,零星的彼此孤立的感觉在空间、时间先天规律安排之下成为现象。现象是物在与主体的关系中表现的样子。根据纯概念才能认识实在世界。康德认为牛顿的绝对空间和时间的理论是一种虚构,又认为G.W.莱布尼茨关于空间时间是事物之间关系的观点不能成立,认为这种空间时间观点与欧几里得几何学显然不能协调。这篇文章所提出的空间时间的新理论是他改变方向的重要一步。

批判期哲学

在这个时期,康德建立起独特的批判哲学体系,其中包括以先验论、二元论和不可知论为基本特征的认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伦理学、美学等。

认识论

康德从深信自然科学的可靠性出发,直接批判唯理论与经验论的片面性,力图把两派哲学的合理方面结合起来。主张从人类的认识本身入手,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在康德看来,数学和自然科学是纯理性的重要成果,是人类认识的完满典型,它们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如能解释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就可洞察知识的底蕴。本着这个信念,康德不仅反对休谟的怀疑论,而且认为J.洛克的经验论也说明不了这个问题。

康德提出,数学命题和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如因果律)都既是先天的又是综合的(见先天综合判断),“形而上学”如要成为一门可靠的学问,其论断也必须是先天综合性质的。康德以前的唯理论者主观上打算凭矛盾律建立哲学体系,他们注意到知识的必然性,而忽略了新知识更可贵的问题,实际上常把根本不是凭矛盾律得来的道理错误地当作是仅凭矛盾律就可以得来的。英国的经验论哲学家则认为知识大部来自感觉经验,根本抹煞知识的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康德认为以上双方都不知道有先天综合判断。前者把一些先天综合判断错误地当作了分析判断(见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后者把一些先天综合判断视为没有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的单纯来自经验的综合判断。因此,他提出先天综合判断,作为总的问题。

康德的认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是数学命题和自然科学基本原理的形成和根据问题。康德承认知识的内容或材料来自感觉,感觉是对象刺激了人的感官以后产生的观念。知识是从感觉开始,从经验开始的。但是,人的认识活动是否象洛克说的那样简单?感觉虽然表象着对象,但它是人的感觉,是人的意识的活动,它的产生有无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再进一步,从人的整个认识活动看,主观上必不可少的条件是什么?洛克仅仅着重分析了作为认识材料的感觉的来源,却并未充分考虑认识有无主观的必要条件。他肯定心灵是一块白板,在这个前提下,主要是就个人的意识的发展考察观念是如何在经验中逐步积累起来的。

康德的创新的研究方法,是从我们确已掌握着具有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的先天知识这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出发,来剖析它的可能性的条件的。经验论者提出个人的观念怎样形成的问题,采用心理学方法。康德提出知识的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问题,因此,另辟蹊径,采用“先验”方法。

所谓先验的方法,同二元论、不可知论相互联系,表现了康德认识论的根本特征。康德在批判唯理论与经验论的片面性时,提出“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只有这两者联合起来,才能产生知识。但是,康德认为人们所得到的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知识是纯主观的,丝毫不反映作为客体的物自体,从而表现了不可知论的特征。但从产生知识的条件来看,康德除了主要肯定纯先天的思维形式作为根本条件外,也承认物自体的客观条件,即物自体刺激感官产生丝毫不反映物自体的感觉表象或现象。这又表现了先验唯心论与二元论的特征。

在具体论述知识产生的过程中,康德认为,认识能力共有三个层次,从感性开始,然后是知性,最后是理性;先天的感性形式是空间、时间,先天的知性形式是范畴,理性则是处于知性之上的最高一级的综合能力。

康德认为,认识在感性阶段主体就已经提供了空间与时间两个必要的形式,空间是感觉到在我们以外的事物、感觉到不同的事物互相外在和居于不同地点的必要条件;时间是知觉到不同的事物有先有后或共同存在的必要条件。只要出现感觉就必定都已经在空间、时间形式的框子里面。空间、时间是人类的感性的先天形式,是认识感性阶段的必要条件。

在认识中,如果设想空间、时间不包含感觉对象,那就是纯直观。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图形不是经验的,经验的图形不能有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几何学的三角形不涉及量的大小,也不存在于任何一定的地方,它表示的只是由三边构成的平面图形。可是它并非抽象的概念,它是三角形概念见诸纯直观的形状,几何学所以能采取这样的方式,没有空间纯直观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空间作为纯直观,是几何学的必然性的条件,几何学是规定空间性质的科学。而空间又是感性的先天形式,一切感觉都以空间为必要条件,这是几何学对一切事物有普遍效用的原因。算术和代数所计算的数目,也不表示任何经验中的具体东西,一就是一,不是一枝笔或一张纸。数目是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在纯直观中的综合。这个纯直观就是时间。而时间又是感性的先天形式,所以算术和代数才有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才有客观的有效性。

空间是外感官的形式,时间是内感官的形式。一切来自外面的感觉,都在空间里面;意识中的一切观念,都在时间里面。由于来自外面的感觉,必定也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所以,空间是外来观念的先天条件,时间是不拘内外一切观念的先天条件。

但是,如果离开了人,就不能说事物仍然在空间、时间里面,这时显然无法承认事物原来就有空间、时间性质。空间、时间的性质是人的感性形式印记,并非事物自身的性质。正是基于这种观点,康德得出我们的认识对象只是现象而非物自体的结论。认识限于现象,这是批判哲学与先批判时期思想的分水岭。空间、时间只是现象存在的必然条件,超出现象,无所谓空间、时间,从而认识只限于现象,不能认识物自体。康德通过物自体,表现了他调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和把信仰限制在知识之外,为信仰留地盘的倾向。因而,康德把灵魂不死、上帝存在和意志自由都归属物自体领域。

在康德看来,以上说明是把认识的感性阶段孤立起来进行考察,实际上,认识是感性与知性的结合。从知识的形成看,知性的作用极为关键。

感性的先天形式,主要是以对象的刺激为前提,接受印象。知性主要是一种主动的活动,它利用由自身所产生的纯概念把观念联系起来,构成判断。知性是主动下判断的能力。从传统逻辑所列举的各种判断形式,可以发现知性在联结观念时的不同功能和不同活动。知性联结观念的全部功能表现在四个方面:量的方面有统一性、多数性和全体性,质的方面有实在性、否定性和限制性,关系方面有实体性、因果性和交互性,样式方面有可能性、存在性和必然性。这些就是知性拥有的12个范畴。这12个范畴是知性的根本形式,它们不是从经验引申来的,它们有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知性本身是一个统一体,它的主动性表现为从上述不同方面联系观念从而得出不同形式、不同性质的判断,因为每一种判断都以一定范畴的特定含义为根据,在判断中赋予对象以某种特定的规定性。

康德进一步认为,知性从根本上说是综合的活动。综合比分析更根本。没有综合活动所产生的整体,没有可供分析的对象,就不可能进行分析。知性作为认识主体,是以先天的12范畴为框架进行综合统一活动的“自我”,这个作为一切认识前提的、主动的、统一的“自我”,不是经验的意识,是根本的纯意识,它是认识的根本条件。离开了这个根本条件,就只能有零散的感觉印象,永远不会产生具有统一性的知识。所以,根据康德的论证,“统觉”(自我意识)的先天的综合统一性(即知性本身)既是经验的可能性条件,又是经验对象的可能性条件。为了沟通知性的先天范畴和来自感觉的后天材料两方面之间的联系,康德另外提出范型作为中介,范型是知性范畴把握感觉现象的特定的综合方式,是被赋予特殊规定性的时间。空间是外感官的形式,时间是内感官的形式。但时间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因为一切现象都在时间中发生和继续存在,一切对于对象的直观都必然进入时间之中,对于外边现象的感觉,如被意识到也必然在时间里面。所以,一切感性材料必定通过时间全部成为知性的对象,为知性的先天的综合统一性所统摄。另一方面范畴必然并且只能通过时间形式才能获得材料,才能起综合统一作用。没有感觉材料,范畴只是纯思维形式,没有实际用处。范畴必须时间化,必须通过时间应用于现象。例如:因果范畴如果时间化,其含义就是必然的继续,必然的继续就是因果范畴与现象的中介。现象之间的必然继续,是因果范畴通过时间统摄现象的结果,同时也是对于现象因果联系的认识。作为自然科学基本原理的先天综合判断,是时间化了的先天范畴含义的表述。因果律就是时间化了的因果范畴内容的表述。自然科学的其他基本规律也是如此。因为自然科学基本原理的根据是知性的范畴,所以康德得出知性向自然界颁布规律的唯心主义结论。

康德认为在建立科学的“形而上学”之前必须先确定认识的对象和范围,因此,必须了解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在于知性的先天范畴通过时间的范型对一般的感觉材料进行综合统一的能动活动。康德认为,认识的对象只是现象,本体属于人永远不能认识的范围。人的理性从本性上要求认识终极的无条件的东西。理性是处于知性之上的最高一级的综合能力,理性对经验进行最广泛的综合。理性的要求永远达不到目的,我们的认识永远是有条件的,是无止境的现象。如果理性把相对的现象绝对化,自以为已经把握了全部的真理,就必然陷于假相。康德以自己的批判哲学为根据,对以前盲目追求绝对真理的“形而上学”体系作了系统的批判。他认为过去的形而上学陷入以下三种假相:把心灵当作精神实体,断言心灵不朽;把世界当作给定的整体,作出种种不同的臆断;把上帝当作绝对的实在,肯定它必然存在。康德指出把心灵当作精神实体是错误的推论,因为这是把作为一切认识的先天条件的自我当作对象,而这个先验的自我只是认识的主体,永远不可能成为认识对象;康德对三种不同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即本体论的论证、宇宙论的论证、目的论的论证作了前所未有的系统批判。

康德关于超出经验的认识世界整体必然陷入假相的阐述,对发展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有启发性。他以基督教神学以及莱布尼茨 -沃尔夫的唯心论为一方,以机械唯物论为另一方,从量、质、关系、样式四个方面把双方的观点严格对立起来,指出双方都用归谬法推翻对方的论点,形成四组矛盾观点即“二律背反”。他认为人类理性要求认识绝对完整的世界本身,而世界本身不能认识,所以理性必然武断地采取一种观点,拒绝另一种观点,因而,陷入矛盾是必然的。从人类的认识看,作为现象的自然界永远是有限的,但又永远在扩大延伸着,而双方都把它当作给定的世界整体,从主观上进行臆断。

康德认为理性在认识方面并非没有重大的积极作用。理性虽不能象知性那样提供关于自然界的知识,但理性由于其本性而要求认识上的全体性和系统性,以达到理念所要求的完整。这在经验中虽不能实现,但由于理性的①异中求同、②同中求异和③求连续性的诸原则指导着知性不断扩大并深入认识现象,从而使知识趋向于最大统一的完整体系。这就在认识上起了最高的作用。

伦理学

康德的认识论,目的不仅是解释知识的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其基本原理和结论与自由这个伦理学的根本问题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把人类的有条件的、因果联续不断的相对知识限制在与认识主体相关联的现象范围以内,才能在另一范围肯定意志自由。科学知识的必然性、严格的普遍性以及根本上的相对性是事实,道德方面的意志自由的绝对性也是事实。照顾双方的实际,必须承认现象与本体具有质的区别,只有现象才可以认识,但本体又必须设想,必须信仰。所以,限制知识,提出本体,是康德伦理学的前提。

在认识方面,感性、知性二者互相关联,一方通过空间、时间接受材料,一方通过范型提供形式。在道德方面,感官由于对象的刺激,产生各样欲望;理性提供道德行为的规律:道德律。道德律是先天的,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纯由欲望支配行动,那是动物;一切出于理性,完全是善,那是上帝。实践理性和欲望的斗争则是人类道德的特点。自然现象的变化总根据自然律,不可能有例外;但人的行为并不总是根据道德律。行为理应如此,但事实上未必如此,所以有善有恶;人应该行善,不应该作恶,只有人才有所谓“应该”,自然界无所谓“应该”。

在实践理性与感性欲望的斗争中,实践理性是主导的方面,没有实践理性,就不会有斗争,也不会有“应该”。实践理性也就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是向善的意愿和决心,是良心,是善的动机,它本身是绝对的善。一个善良的意志,即使命运不济,处于逆境,尽其全力,仍无所成就,也丝毫不能影响其自身的价值,它象一块宝石,以其自身的光芒照耀四方。行为有没有达到目的,对其价值无所增减。

善良意志的威力是由于意识到一种起主宰作用的规律,理性对这规律具有无限敬仰的崇高感情。因此才意识到“应该”,才意识到必须不顾一切利害尽力遵从规律去实践“责任”,这样,理性才能控制欲望。这规律是判断行为善恶的根本标准,人把这规律奉为自己行动的准则(虽然不一定总是意识到),这样,本着对规律的敬畏之心,在行动中,除了视规律为绝对准绳,别无他念。道德要求人的行动除了遵循规律别无目的,规律对于主观上不免产生各种欲念的人是客观的“绝对命令”。问为什么应该遵从规律,是可笑的,如有任何解释,都只能损害规律的道德性质。客观的规律同时又成为主观的行为准则,这就是理想的道德境界。

在康德看来重要的是,规律虽然对人是命令,但它却不是外加的,更不是经验的,它是出于理性自身,它是实践理性对人自身颁布的规律。不然,不能有自由。意志所遵循的规律来自实践理性,实践理性与善的意志虽二实一。意志遵循规律,正是按照自身的理想和要求行动,这时实践理性意识到自身是一个绝对的主体,这是思辨理性所达不到的绝对实在,所以,实践理性对于思辨理性来说,有其特殊的崇高性。

康德的道德律的一种表述是:“要这样行动,永远使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同时成为普遍制定法律的原则”。康德提出道德律有以下几个基本思想作为前提:

(1)人生活在社会之中;

(2)人有自由;

(3)人人平等;

(4)社会应该成为人性得以完满实现的共同体。

康德认为既然道德律是实践理性自身的要求,道德的目的是理性自身的实现,那么就应该这样看待“人”,看待“人性”:每一个理性存在、每一个人都有人格,他不能仅只是手段,每个人均应是目的。康德的理想世界是一个“目的的王国”,各个理性存在作为目的在共同的规律之下联系成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把自己和别人看作目的,每一个理性存在都是这个国家中的一员,受支配于自己制定的法律,同时他又是这个王国中的最高统治者,因为他是立法者(自律),他只服从自己的命令。

康德在讨论道德问题时最后提出:道德的善还不能说是完全的善,为了获得完全的善,幸福是一个本质条件。理性把普遍的幸福视为宇宙间的一个目的。道德行为与幸福的结合才是至善。但至善不可能在经验世界中实现,经验表明:道德行为不一定引到幸福,为了道德常需要放弃幸福,另一方面,离开道德倒常会有短暂的幸福。如果要达到至善,只有设想超出感觉世界,信仰灵魂不朽和主宰道德秩序的上帝。康德强调,这里所谓信仰只是一种主观上的设定,在认识方面仍然完全不能肯定;其所以要这样设定,仅仅出于道德的需要,这就是他所谓的“道德神学”。虽然,康德这里所说的上帝与基督教所说的上帝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但毕竟是陷入了一种神学唯心主义。康德伦理思想的这种抽象的思辨性,表现了政治上比较软弱的德国资产阶级的理想。康德将信仰上帝置于一个更易为人们接受的道德基础之上,其消极影响是深远的。

美学和目的论

认识论和伦理学规定了科学和道德各自的独特本质:一是必然,一是自由;一是机械的因果性,一是以自律为核心的目的性。这样,科学与道德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范围,但理性原是统一的,问题在于进一步发现两个范围的联系,从而把握住理性的统一。

当时心理学家如特腾斯曾指出在人的认识和欲望之间还有愉快或不快的情绪。康德受这种观点的启发,主张知性进行认识,理性主宰道德,介于知性与理性之间的判断力应起沟通知识与道德的作用。在认识中,判断力把特殊置于一定的普遍规律之下。这样的判断力就是规定的判断力。如果反过来,还没有意识到某种规律,需要为一定的特殊寻求可以从属的普遍规律,这也是判断力的作用,这是反思的判断力。反思的判断力在审美的判断和目的论的判断里把目的性概念应用于自然界,使我们进入既不是知识,也不是道德的新的境界,这是联结知性与理性的桥梁。

康德认为对反思判断力的考察分为两部分:反思判断力如果根据自然界事物适合于静观的主体的目的来下判断,就作出审美判断;如果反思判断力认为自然界本身就合乎目的,这就是目的论判断。

在康德看来,美是不涉及利害考虑的纯愉快的情绪。美的对象引起愉快用不着概念,但它却能引起普遍的愉快。这是由于一定对象的形象在主体方面引起欢悦。人表象对象的能力是感性和知性,把握对象的形象时,如果感性知性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就引起美感。这是从主体的静观而来的对象的合目的性。由于感性知性的和谐境界是人们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达到的,所以从主体看来对象的合目的性所引起的美感是普遍的,并且可以普遍地互相传达。与美感相类似的另一种情绪是崇高。崇高的出现是由于漫无界限的、无形式的对象从量的方面使我们得到满足。这种对象(如惊雷闪电、疾风暴雨、大海波涛等)以其巨大的量刹那间使我们的生命力受到重压,随之又感到我们内心里出现一种不可遏制的力量,足以与自然界的威力相抗衡,转而形成强烈的奔放,这就是崇高。美与崇高都是与对象的一定特性接触时出现的主观情绪。

反思判断力还能不能借助于合目的性的概念在进一步把握自然界时发挥其能动作用?康德认为,在整个自然界之中,有一种东西显然是特殊的,对于这种东西根本不能用机械的规律来解释,这就是有机物。有机物的特点是:其中各个部分从它们的整个联系说是互相产生的,互为因果的,在这样条件下形成的整体又反过来根据一种原则成为原因,所以在有机物之中各部分都是目的而又互为手段,任何部分都不是可有可无、毫无作用的,或者可以归之于盲目的机构的。目的性判断力要求为这种特殊的现象找出普遍的规律,这必然是机械因果律以外的另一种因果律,也就是内在的因果律。康德认为这内在的因果律就是自然界本身的合目的性。理性提出这种想法是必然的,也有普遍性。因为我们的知性的活动总是把部分看成先于整体、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这是我们知性的局限性。而有机物恰恰不能这样来理解。因此,为着了解有机物,我们只好也必须用目的观念表明它的特殊的内在规定性。但是,这只是我们对有机世界的一种主观的看法,只是以人类自身的目的论的判断力为根据的假设,绝不能说自然界本身真正有什么目的。所以目的论的判断力决非使我们增加对自然界的认识。实际上机械观点和目的观点二者可能在根本上有共同的基础,只因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所以才出现这种表面上的对立。康德最后指出,人是有理性的,因此在有机世界中人就不仅象其他有机物那样可以说一般有其目的,人应该说是在地球之上的自然界中的最终目的,一切自然物以人为中心构成一个目的的体系。而这里的人当然是作为本体的人,也就是作为道德本体的人,所以,道德实际上应该是世界的最终目的。这样,就在一个更高的理想里包含了前面所说的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的观点。可见,康德利用作为理性的另一方面表现的反思判断力以及合目的性概念来沟通道德领域与自然界,获得最后的综合,达到了更高的理想。

评价及影响

科学和自由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两面旗帜,这两面旗帜都以所谓的理性作为共同根据。康德的先验唯心论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论证数学、自然科学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尽管基本上遵循的是唯心主义路线,但反对休谟的怀疑论,捍卫科学,打击神学,以及对理性的能动性和自由所作的深刻探索,却显示了康德哲学的启蒙性质。尽管德国仍在专制淫威之下,资产阶级常是卑躬屈膝;尽管康德的自由抽象无力,但是,这却是德国人民的正义呼声的一种反映。康德认为自由思想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责任;言论自由是人民的神圣权利,不能受限制,言论自由是人类一切进步的必要条件。康德为言论自由而斗争的矛头主要指向教会。在《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中,他坚持把宗教归结为道德,认为从道德本身看,有实践理性已经足够,无需宗教。只是为了实现“至善”,才需要设想一个道德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认为,启蒙的重点应是宗教的启蒙。

康德对美国独立和法国革命都深感同情。但是象好多18世纪启蒙思想家一样,他并不赞成革命,经过了法国革命的高潮,他甚至厌恶革命。尽管康德宣称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可是他主张,国家宪法如有缺点,应由掌权者加以改进,不应革命,革命违反正义,被革命推翻了的君主有权实行复辟。尽管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元首(法律的制定者)不在此列,此外,“消极公民”(指学徒、仆役、未成年人、妇女等)没有参加立法的政治权利。当时北美新生的共和国是康德理想的国家形式。他认为,共和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尊重法律和守法。国与国之间,战争不能是目的,战争只是恢复和平的手段。各个国家要在公正的法律之下组织起联邦,参加联邦的国家都应实行共和制。整个世界的目标是战争消亡,永久和平。社会不断地缓慢地前进。历史是人类自由的发展,是要实现一个内在完满的政治机体,在这样的世界国家之中,人类的全部自然能力都能得到全面发展。人的责任是其本性的实现。

康德的哲学思想是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在德国的特殊表现,高度的思辨性是这种思想的一个特征。思辨性易于同现实保持距离,所以当这种思想涉及市民资产阶级的现实政治要求时,必定是软弱无力的。另一方面,思辨性却是深入思考问题的重要条件。

康德哲学对后世的影响是双重的。对于J.G.费希特、F.W.J.谢林、G.W.F.黑格尔,他是德国哲学革命的先驱,起了积极的发动作用。但是,到19世纪60年代,德国资产阶级利用康德哲学的思辨性的崇高理想来对付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这时出现了“回到康德”以至“要了解康德,必须超过康德”的呼声,目的是从彻底唯心主义立场解释康德。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和新康德主义者都是这样出现的。19世纪末,意志主义者、不同流派的实证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也都接受了康德哲学的一定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对康德哲学的唯心主义进行过揭露和评论。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对康德哲学更作了系统的分析批判。近几十年来,康德哲学在西方哲学界仍是研究的重要科目,具有很大的影响。

参考书目
  1. K.Vorlaender, Immanuel Kant, der Mann und des Werk,Leip,1924.
  2. K.Fischer, I.Kant und seine Lehre, Heidelberg,1898~1899.
  3. 郑昕:《康德学述》,商务印书馆,上海,1946。
本文标签:康德  I.  Kang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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