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8 10:21:21作者:百科知识库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1990年7月1日中国第4次人口普查统计,包括台湾省、香港、澳门在内的总人口达11.60亿人,其中大陆部分11.34亿人,占同年世界总人口的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从1840~1949年的109年间,人口平均增长0.2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49年底的5.42亿人(未计入台湾省和港、澳的人口,下同)增至1990年7月1日的11.6亿人(包括台、港、澳。其中台湾省人口是1990年3月底的数据;港澳均按1989年底公布的数据推算)。1953~1990年年均增长1.79%。增长速度为中国历史上所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40年间,人口发展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第1阶段(1950~1958):属高出生率、较高死亡率、较高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时期。年均出生率约35‰、死亡率约15‰、自然增长率约20‰。第2阶段(1959~1961)属出生率急剧下降、死亡率回升、自然增长率很低的时期。年均出生率约21‰、死亡率约18‰、自然增长率约3‰。第3阶段(1962~1971)属高出生率、低死亡率和高自然增长率的时期。年均出生率约36‰(最高的1963年达43.37‰)、死亡率约9‰、自然增长率高达27‰左右。第4阶段(1972~1989)属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时期。这一时期,人口年均出生率约21.6‰、死亡率约6.9‰、自然增长率降到约14.7‰。据第4次人口普查显示,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率达20.98‰、死亡率为6.28‰、自然增长率仍为14.7‰。不同时期中国人口发展特点的显著差异,是社会经济发展与后期人口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
人口构成可从人口年龄、职业、城乡人口构成3方面简述。
人口年龄构成中国的人口年龄构成仍较年轻。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1953年为36.3%;1964年为40.7%;982年为33.6%;1990年为27.7%;65岁及其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同期分别为4.4%、3.6%、4.9%和5.6%。中国年龄构成目前正向缩减型方向发展,表现在1982年以后的年龄结构中,14岁以下各岁人口在逐年减少。年龄构成的变化将使中国劳动力适龄人口的绝对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长。按中国通用标准,男16~59岁、女16~54岁划为劳动力适龄人口。全国大陆部分(下同)劳动力适龄人口情况见表1。中国现有劳动力资源,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全部劳动力数量之总和。根据预计:1995~2000年每年约有1900万人进入劳动力适龄人口的行列,而同期每年退出劳动力适龄人口行列仅800~1000万人。在这期间,中国劳动力适龄人口的绝对数量和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仍将不断增加,而平均每个劳功力适龄人口的负担系数将减少,人口老化程度亦将较快提高。但到2000年,预计中国65岁及其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还不会超过9%,低于1990年工业化发达国家占总人口10%的老化水平。
人口职业构成1949年以来,中国非农业人口有计划稳步增长。1952年为8921万,占总人口的14.4%。
1990年增加到21985万,占总人口的19.43%。今后非农业人口增长的速度将会加快,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将不断增加。
据1989年统计,全国在业人口有55329万人,占总人口的49.8%,比1949年占33.4%提高了16.4%。被抚养人口共58862万人,占总人口的50.1%。在业人口的抚养比(以在业人口为100)为106,而1949年的抚养比为199。
全国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中,农、林、牧、渔劳动者占60%,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占24.5%,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人员占3.5%,服务业、商业工作人员占6.5%,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等共占5%。除农业劳动者远高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外,其他劳动者所占比重均比上述国家低。按国际上通常以“三个产业”的划分来看中国在业人口构成,则“第一产业”占60.2%;“第二产业”占21.9%;“第三产业”占17.4%。今后中国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在业人口所占的比重将会较快增长,第一产业的在业人口将减少。
城乡人口构成中国城乡人口构成中,城镇人口比重小,乡村人口比重大。1949年末,城镇人口仅10.6%,乡村人口占89.4%;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6.23%。41年来城镇人口比重约增加16%。
国内各地城乡人口构成差异较大。1990年人口普查统计,东北3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47.52%,居全国首位,其次是华北区(包括京、津两市)
占31.78%,华东区占25.42%,居第3位。西南区城镇人口比重最低,仅占18.85%。就省(区)而论,以辽宁省城镇人口占的比重最高(50.86%),西藏自治区最低(12.59%)。乡村人口所占的比重的分布恰与城镇人口分布情况相反。
人口迁移又可分为省(区)际间和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两方面。
省(区)际间人口迁移省(区)之间人口迁移大致区分为下列3类情况:
(1)为在内地与边疆地区建设新的工业基地,从东南沿海迁至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和西南等地区。
(2)为开垦荒地,建设新的农业基地,由城镇移到黑、内蒙古、新、粤、海南、桂、滇、赣等省区。
(3)黄河、长江下游地区和四川盆地及湖南等人口稠密地区,部分农村人口迁往地广人稀、荒地资源较多的边疆和江西等省区。
总计1950~1979年,省(区)际净迁移人口大约2500~3000万人。
80年代,随着对外开放、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等的设立及晋、宁等地资源的开发,省际间人口迁移出现重大变化:
(1)内地的川、皖、豫、黑、吉等省人口向粤、鲁、辽等省区迁移;
(2)河北人口向京、津两市迁移,江、浙、皖人口向上海迁移;
(3)川、湘、豫等省人口向开发资源的晋、宁等省区迁移。
省(区)际人口迁移的结果,导致“三北”地区和沿海一些省份人口增长快,其中特别是黑、内蒙古、新、宁、青、粤等省区增长最快;其次,使滇、桂、黔和赣、鄂等省区人口增长亦较快。这使中国人口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的情况发生了一些有利的变化,同时,对合理配置生产力,发展边远地区经济,也起了积极作用。
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据1986年全国74个城镇抽样调查结果,推算1950~1986年,中国大陆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约5000多万人。1984年下半年,国家放宽了农村人口到城镇做工、经商等户口迁移的规定,加上设镇的标准降低,中国的城镇人口出现较快的增长。1990年底全国城镇人口比重比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时增加了5.68%(即增加9105万人)。
人口分布以1990年中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国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8人,是世界平均水平(34人)的3倍多。
自1982年普查到1990年,省区间人口密度增长,以边远地区的宁夏、青海和南部沿海的粤、闽、桂、海南及京、冀一带人口密度增长幅度较大,华东、东北和四川等省区增长幅度较小(表2)。
中国人口分布很不平衡。沿海12省、市、自治区平均每平方公里364人,内地18省和自治区平均80人。其中,内蒙古、藏、青、新4省区只有9人,与沿海相差达40倍。除3直辖市外,人口密度最高的江苏省达每平方公里654人,而最低的西藏自治区仅有2人。如以漠河—兰州—腾冲一线为界,将全国分为东西两部分:据1990年人口普查,东部土地面积占全国的43%,拥有全国94.4%的人口,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达231人,西部土地面积占全国57%,人口仅占全国的5.6%,平均每平方公里只有10人。
根据中国人口地理分布的特征,可将东部分为7区,西部分为2区。
东北区包括辽、吉、黑3省,从19世纪末由于关内大量移民,才逐步得到较多的开发和利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工作,人口由50年代初的4000万左右增长到1990年年中的9833万。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24人,区内人口分布因地区而异:
(1)松辽平原、辽东半岛和辽西丘陵,集中了东北人口的大部分,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均在200~400人。
其中,绥化—哈尔滨—大连与沈阳—山海关铁路沿线及辽河下游,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多在600~800人,尤其是辽宁中部沈阳、抚顺、鞍山、本溪、辽阳五市城市分布地区,人口更为密集,每平方公里达1350人左右。
(2)松辽平原以东、以北的丘陵和松嫩平原西部,除城镇居民点和佳木斯地区人口密度较高外,每平方公里人口降为100~200人。
(3)长白山和小兴安岭林区以及三江平原,人口密度一般不足25人。
黄河下游区包括北起长城、南到淮河,西依太行山与秦岭,东抵渤、黄海的地区,1990年年中人口达2.7亿,平均每平方公里569人,是全国人口最密集地区。其中黄淮海平原密度高达500人以上。
本区又可分为:
(1)太行山前冲积洪积扇地带、鲁中山地西麓和京杭运河沿岸等地,人口非常密集,几个稠密的人口中心,如定县—石家庄、北沁河、丹河下游与人民胜利渠地区,以济宁为中心的鲁南地区,每平方公里人口均在600~800人。
(2)河南许昌、安徽阜阳的颍河流域,人口密度亦在600~800人。
(3)河北省东南部地区、安徽淮北大部分地区及河南中牟、开封地区,每平方公里人口300~500人。
(4)滨海盐土地带,人口密度一般100~300人。
(5)黄淮平原以北、以西的丘陵和鲁中山地、胶东丘陵,每平方公里人口一般200~400人,有的地方仅100~200人。
长江中下游区包括淮河以南,南岭和钱塘江以北,西至巫山的广大地区,为中国人口最多地区,有2.6亿人口,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32人。
本区人口密度高的地区为长江中下游平原,其中:
(1)长江三角洲,平均每平方公里900人以上。
(2)苏北平原,人口每平方公里400~600人,其中淮安、盐城一带达600~800人。
(3)安庆—镇江长江沿岸平原与巢湖平原,每平方公里500~800人。
(4)长江中游平原,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00~600人。
其中黄梅—武汉的沿江平原,应城以南的汉江下游平原,洞庭湖平原,每平方公里人口亦在400~600人。
(5)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外的淮阳丘陵、南阳盆地和湘资水流域等地,每平方公里人口为300~600人,其中南阳盆地底部和湘中一些区域,每平方公里500~600人。江西大部分地区和皖南、大别山、鄂西、湘西等山地,每平方公里人口一般在200人左右。
东南低山丘陵区包括浙江省钱塘江以南地区和闽、台、粤、桂4省区和港、澳地区。1990年年中人口2亿,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293人。
鉴江、珠江、韩江、九龙江、晋江、瓯江、灵江、钱塘江等主要河流的三角洲平原及台湾西部平原,每平方公里一般在600~800人,其中广东珠江三角洲和浙江宁绍平原每平方公里人口达700人以上,潮汕平原和瓯江下游平原达1000人以上。由沿海三角洲平原向内陆,人口密度逐步下降为200~400人,北部、西部山地一般为100~200人。但山间盆地,如广西的玉林盆地、广东的兴宁盆地、浙江的浦阳江谷地等,每平方公里人口达400~600人。
西南高原区包括黔全部和滇的绝大部分地区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大部分地区,1990年年中人口达0.68亿,平均每平方公里120人。东部云贵高原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多在100~200人。其中坝子如滇池、玉溪、曲靖、安顺、贵阳、遵义等盆地及其周围,每平方公里人口一般在200~300人。黔南只有50~120人。西部高原峡谷区,除大理、保山等坝子人口较密(150~200人)外,大部分地区人口较稀。人口多沿河谷分布,一般每平方公里50~100人,滇南每平方公里只有10~50人。
川东陕南区位于长江和汉水上游,包括四川盆地和陕南,1990年年中人口达1.08亿,平均每平方公里331人,仅次于黄河下游区。四川盆地的盆地底部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高达500人以上,与黄淮平原、长江下游平原同为全国人口稠密区。在盆地中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主要有:
(1)成都平原,每平方公里达800多人。
(2)沱江下游和宜宾—泸州长江沿岸一带,每平方公里700~800人。
(3)沱江与涪江的中游中江、乐至一带,每平方公里人口在600~700人。
(4)渠江流域中游,每平方公里人口亦在600~700人。至于盆地周围山地,人口密度一般在200~300人,大巴山等较高山地,多在100~200人。
陕南包括秦岭、大巴山北坡和汉江上游谷地。汉江河谷每平方公里100~200人,其中汉中盆地和安康盆地达200~400人,其他广大山区大多为50~100人。
华北山地与高原区北起阴山山脉,东到张北高原、太行山,南到秦岭,西到乌鞘岭,1990年年中人口0.94亿,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143人。陕、晋两省中部的渭河平原与汾河各地人口稠密,渭河平原每平方公里达500多人,汾河各地300~400人。南部许多平缓的山间盆地与河谷平原,如长治、彬县、天水、甘谷等,每平方公里200~300人。北部许多山间盆地、河谷平原,如西辽河中游,滦河中游,桑干河与滹沱河上游,大黑河中下游等,每平方公里为100~200人。宁夏中、北部多在1人以下,但后套平原和银川平原每平方公里则有100~200人。广大黄土高原一般每平方公里人口50~100人,其中有的地方仅25~50人。
西北干旱区包括东起大兴安岭,西抵帕米尔,南到阴山、包头—庆阳—乌鞘岭和青藏高原北缘的广大地区,1990年年中人口仅0.5亿,平均每平方公里仅17人。内蒙古东部大兴安岭林区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10人,其西侧的宽广阶地与河谷平原10~50人;呼伦贝尔草原、锡林格勒盟和乌兰察布盟北部,内蒙古西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人口1~10人。甘肃河西与新疆天山南北,绿洲人口较密,每平方公里为10~50或50~100人。其中大的绿洲中心在100~200人,而绿洲周围每平方公里人口1~10人,最外围的荒漠和高山每平方公里不足1人。
青藏高原区包括藏、青两省区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川西及滇西北,人口0.09亿,平均每平方公里仅4人。全区人口主要集中于海拔3000~4000米以下的河谷农业区:
(1)青海东部(日月山以东)的湟水、黄河、大通河两岸集中了全省2/3以上的人口,平均每平方公里50~100人。
(2)藏南雅鲁藏布江中游谷地,全藏42%的人口集中于此,每平方公里约50人。
(3)藏东川西高原峡谷区,每平方公里20~50人。
广大牧区,大致青藏公路以东每平方公里人口1~10人,青藏公路以西大多每平方公里不到1人。